黑客24小时在线接单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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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访谈防黑客-焦点访谈 ***

本文目录一览:

我们的个人信息是怎么跑到骗子手里的?

近期央视《焦点访谈》节目播出的一期“防黑客斩黑手”,就为我们很好的解答了这个问题……

常见的获取个人信息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No.1

“免费WiFi”——木马植入

由于手机流量价格不菲,很多人每到一个地方,都会习惯性的寻找免费的WiFi。当你找到了一个免费的wifi,在为能够节省下流量的钱而沾沾自喜的时候,忽然屏幕上跳出来某个软件需要更新的弹窗,升级是需要流量的哦,刚好有免费的WiFi才连上,所以一定会毫不犹豫的点击“立即更新”。殊不知,刚才进行更新时,你的手机已经偷偷被安装了一个木马程序!手机已经被完全控制!你的手机表面上看来没有任何异常,可是手机摄像头可以随时被开启、拍照,话筒可以随时被打开、录音。这一切都是在机主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完成的。在手机被控制的情况下,木马程序除了私自将你的短信和通讯信息上传至黑客受伤以外,还可能会涉及到你的照片等一些私密性文件,更甚至厉害的木马,可能会记录下你的支付密码!

No.2

“愿者上钩”——钓鱼网站

某女士弄丢了自己的苹果手机,于是她去补了 *** 卡,然后重新买了一台手机。结果在使用新手机的时候,收到了一条来自"Apple安全中心"短信......

某女士非常高兴,立马登录了验证网站,并按要求填写了AppleID,密码,锁屏密码等信息......于是,她的手机就再也找不回来了。这到底是这么一个情况呢?

原来,这个网站打开的并不是苹果官方的网站,而是黑客做好的跟苹果网站几乎一模一样的假网站!当某女士将信息填入之后,这台丢失的苹果手机的信息就立刻到了黑客手中,再转手来到了手机的”现任“主人手中!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公布了120个类似的恶意程序,大多是通过微信或短信,以发送网址链接的方式进行的。

No.3

“社交工程”——内鬼卧底

骗子往往会应聘到网吧等一些互联网场所管理 *** 等工作,也就是所说的内鬼,利用职责便利,爬取服务器内的用户信息。遭内鬼泄露的信息中,就包括了买家的真实姓名、用户ID、住址、购物数据等等。绍兴公安破获的一宗案件中,与运营商签约的服务公司利用职务之便,偷偷获取了30亿条的个人信息。

骗子们拥有了这些数据之后,就是我们经常见到的:商品质量有问题、快递丢失赔付等等骗术。

警方提示

一,请大家务必学好应有的防范常识,对提及个人信息,金钱的要求保持警惕心!

二,《 *** 安全法》对此类事件明确作出了规定,可以向泄露信息的相关单位和部门索赔。

智能手表如何更安全?不要让小偷钻了空子

央视《焦点访谈》揭露儿童智能手表存安全隐患,黑客可利用手表漏洞,获取孩子行走路线,并通过修改父母手机客户端的登录密码,切断家长手机和孩子智能手表之间的联系。这个消息让许多家长很担心,本来智能手表是为了孩子的安全考虑,没想到却成了让黑客钻了空子,成了家长和孩子们的安全隐患,这该怎么办?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一些 *** 应用已经成为儿童生活的重要部分。与此同时,针对青少年的 *** 攻击的案例也在逐步增多。关注少年儿童的 *** 安全环境,已经成为一个需要正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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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智能手表为什么会有安全隐患?

一般来说,儿童智能手表会拥有行动轨迹、定位,语音通话,监听周围环境等丰富的功能。而这些功能都是基于特定的操作系统开发的软件应用。

若是涉及到行动轨迹的数据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可能会对家长的判断进行干扰。从而导致一些非理性行为的产生,导致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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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容易疏忽的安全漏洞

如果在使用智能手表的时候,你存在以下的疏漏,就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1.弱口令控制不严格,允许用户使用诸如123456的密码;

2.访问控制不严格,没有针对非授权的设备的拒绝策略;

3.操作系统的漏洞和软件漏洞不及时更新;

4.一些厂商对存有用户信息的服务器管理不善也会导致信息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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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智能手表更容易被跟踪?

儿童智能手表也是一款智能设备,跟其他智能设备一样,谈不上更容易监听或者跟踪,因为所有涉及到硬件和软件设计的漏洞都会造成数据丢失。别有用心的人可以利用弱口令漏洞非法入侵云端服务器,获得儿童的行走路线,甚至对周围的环境也可以进行监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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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点建议避免智能设备被黑客利用

如何安全使用智能手表,以下几点很有用:

1.家长和儿童要有安全意识,不要设置弱密码;

2.使用其官网的app,不要下载第三方的应用;

3.不要随意蹭网,甚至在蹭网的环境中连接智能手表应用软件;

4.保持自己手机自身的安全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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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一个安全防盗系统有必要

当然,由家长去承担这样的任务,去建立一个安全防盗系统成本太高,可行性差,我们还是要依托于制造企业,来统一行业安全标准。我们将传统的信息安全概念拓展到该领域,做到让骗子进不来、拿不走、看不懂、改不了、赖不掉。保障系统的可用性、机密性、完整性和不可抵赖性。

具体来说,首先要有访问控制策略,只有授权的用户才可以访问系统,或得数据收到指令;其次,即使进去了也无法将数据偷走;此外,非授权用户无法进行篡改数据,数据是加密的,骗子拿走也无法解密;最后一点是,系统要留有必要的日志,使得非法访问用户有痕迹在里边,有效保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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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选购智能手表要注意的问题

首先,在购买的时候,要选择有保障的大品牌,因为这些品牌会花足够的精力去应对安全问题。而且,在产品性能上可以多关注一下针对智能手表本身的安全防护功能。

最后,实质上,智能儿童手表只是一个辅助性的工具,不要完全依赖于一个智能设备就完全可以解决安全问题。培养足够的安全意识辅助一些安全产品的使用才是到达本质安全的基本途径。

(作者:谦恒 北京理工大学 *** 信息安全专家,原创作品,转载请注明出自知识就是力量微信公众号)

黑网吧 焦点访谈

我也是开黑网吧的,不过昨天被查封了,我从来没有让18岁以下的小孩进来过,今天留言的目的是想让中央的人也可以看到我的留言,全国的人大代表那么多,为什么就没有一个人提出过这个问题,现在是 *** 时代,上网的需求越来越大,而真正有钱开正规网吧的又不在乎赚这点小钱,少于100台的也不准办执照,而且费用不是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负担得起的,所以就造成黑网吧越来越多,抱着赚一天是一天的心理就会让学生进去上网,我还见过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孩在网吧看A片。。。。。。如果我是这样的老板,我被查封了我无话可说,可是目前我的状况是:我到广东打工十年,赚了两万块钱,母亲已不在世了,找亲戚借了一万块钱转了这间网吧,营业刚刚两个月整,每天守十六个小时共赚了六千块钱,一下子血本无归,工商的人是不会和你讲道理的,如果工商可以让小规模的网吧营业,每个月收多少税,我都可以接受,如果你说十二台机的网吧,让我去办证,我哪来的钱,工商也不给办,黑网吧之所以能够存在,就是正规网吧少,谁不想每天堂堂正正的做生意,心安理得的赚钱,可是政策允许吗?中国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就是政策引起的,富人越来越富,像我们这班穷人就越来越穷,当然我的影响力可能不够,我所在的地方是佛山市张槎镇,附近有四间黑网吧,都是有人在派出所上班的,有人关照的,工商局来查的时候,他们早就有消息,就关门,谁查得到,人家做了四五年,规模比我大,都赚得盆钵皆满了,

人家说以前开网吧没事,前段时间不知道哪个地方死了个小孩子在网吧里面,就引起中央的注意,又开始严打,不出事的时候,他们都在干嘛呢?黑网吧的存在,也让不少人有机可乘,每个月要交保护费给治安队的某些负责人,我28岁了还没有结婚,从没有做过一件坏事。还有一个老父亲在世,如果他也不在了,真的是死的心都有,为生在这个国家,生在这个所谓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死,也为这个不公平的政策,如果有可能,我希望胡 *** 总书记也可以看到并思考一下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如果逼死一个年轻的女性可以让他们重视这个问题的话,不防可以牺牲一下我,在这之前,我对我们这个国家是有信心的,我来自重庆,地震之后中央对地方的关注和关爱都让我深受感动,我也在为之出一份力,本来把以前穿过的衣服寄到灾区,刚好就遇到网吧被查封,行动也到此为止了。

如果说我是一个社会的渣子,那么那些造假烟假酒假药的人呢?那些制毒贩毒的人呢?那些贪污行贿受贿的人呢?那些诈骗,打家劫舍的人呢还有等等一些人,我不知道要怎么才能引起国家对这个问题的重视,总之我会继续关注,打击黑网吧之后,在外打工买不起电脑的这一大群人要交流,要怎么办,休闲的时间多了,犯罪的机率也会增多,不能上网年轻的一代要怎么进步,正规网吧四五块钱一个小时,有几个人上得起?谁为我们这样的穷人买单?打工十年,好不容易做了个老板梦,可板凳还没有坐热呢?就遇上这样的问题,我之错,谁之错?

别人利用我的电脑发布不良信息怎么办?

我来回答,浅议垃圾短信背后的侵权问题

短信息在为我们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垃圾短信通常包含虚假和欺诈的广告宣传、传销、骚扰、色情和封建迷信等内容,这些垃圾短信无处不在,几乎所有的手机用户都曾经并继续遭受其骚扰,甚至出现了诸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以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不良现象。随着短信业务的发展,短信的媒体属性越来越明显,其所承载的功能也就因此越来越多,监管已经成为大势所趋。垃圾短信对人们的财产权、健康权和隐私权的侵害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针对垃圾短信所带来的新的侵权问题,垃圾短信问题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各界纷纷呼吁有关部门加强对垃圾短信的治理,包括建议对恶意利用短信进行欺诈或者肆意传播淫秽短信等行为采取适当的法律制裁,执法机关、电信运营商等为此已采取了各种措施加以打击。不过,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只有依法打击才能治本,但当前治理垃圾短信的一个不利因素就是现行法律制度不够完善,甚至还出现了法律上的空白。同时,其他行之有效的措施也需要尽快地付诸实践,以达到清除垃圾短信,净化手机短信服务的目的,使短信的功能价值能够真正实现。

关键词:垃圾短信 短信服务商 电子证据

在我国,随着移动通信业务的发展,手机短信业务因其价格便宜,形式新颖,方便快捷,赢得了广大手机用户的青睐,而手机短信开始被人们称为是继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之后的“第五大媒体”。我国的手机用户数量大约为2.5亿,平均每天有超过3亿条短信在用户的拇指间传送,占到全世界总量的三分之一。由此可见,短信已成为手机用户间进行联络的主要方式之一,它承载着用户间传递的各种信息,为彼此间的沟通架起了一座桥梁。

所谓手机短信是指由手机用户或者短信服务商发送的经由移动通信运营商的短信网关而以电子数据信号的方式传递给某一特定用户或不特定的用户群的表达发送人一定意图的文字、图片、音乐或是三者的结合。手机短信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几类:

1、依据内容的不同可分为公众服务信息,如天气预报、股市行情、列车与航班时刻查询等;娱乐信息,如手机 *** 、图片、笑话等;广告信息;用户间的通信信息等四大类。

2、依据发送方式的不同可分为手机间点对点发送的短信,通过人工声讯台发送的短信,网站发送的短信和网上软件发送的短信。无论哪种方式,所有短信都得经过移动电信的平台才能到达接受方的手机。

3、依据收费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由短信发送者交费和由短信接受者交费两种方式。前者包括用户间的通信信息和一些短信服务商发送的类似广告性质的短信;后者主要是短信服务商发送的有关有偿服务的短信。

手机短信在为人们提供方便的同时,也附带了一些不良影响。有的短信内容服务商在商业利益的驱动下,传送一些不良信息,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已经引起了广大用户的不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和有待尽快解决的问题之一。这些手机垃圾短信正以接近“病毒扩散式”的速度发展,令人防不胜防。所谓垃圾短信是指未经接受者同意的包含违背法律规定或具有广告信息内容的或以恶意报复他人为目的的、侵害接受者通信自由、生活安宁或违背社会善良风俗的信息。由于网站和网上软件这两种发送短信的方式具有较强的群发能力,垃圾短信多以此两种方式发送,在监控和过滤上存在很大困难,形成了难以防范的局面。据介绍,目前的垃圾短信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赌博信息;二是以抽奖、中奖为诱饵的诈骗信息;三是办假证、假公章、贩卖走私黑车、枪支等不法信息;四是利用短信息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五是短信服务商擅自提供的信息服务。这些不同类型的垃圾短信存在的共同特点是传播速度快,覆盖面积广;传播者使用的号码大多没有登记身份信息或使用假的身份证,一般很难查到用户信息;传播者使用的号码大多是漫游的,存在跨地域打击、处理的问题。因此,对于这些垃圾短信在监管和禁止方面都存在较大的难度,而且加之目前针对此项业务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有空白,所以在治理垃圾短信方面, *** 和有关部门显得有些无能为力。但是,垃圾短信已成为一种新的信息公害和社会污染,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不同程度的侵害,加紧对其进行遏制已迫在眉睫。今年3月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出通知,禁止发布含淫秽色情、封建迷信等不良内容声讯、短信息等电信信息服务广告,这给以后治理垃圾短信打下了一定的基础。由于目前还没有什么政策专门针对于短信广告的监管问题,所以以后对于短信广告的管理与处罚还是按照《广告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一位电信业内人士也表示,国家有关部门除了应该出台关于手机短信息的监管政策,还应该修改或者建立相关条例,对地下“短信群发公司”进行管理,公安部门也应对利用短信息广告进行诈骗犯罪的给予严厉打击,从法律法规上明确,从制度上保证短信息健康发展。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2005年7月19日19:55)栏目为此也做过深入报道,各方面也在积极的想办法,想对策来整治垃圾短信。但是短信属于新型的移动产业,发展速度之快令人史料不及,在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不是很完善的时候,对于垃圾短信的治理也是收效甚微。

垃圾短信侵害了人们的财产权和人身权。有人认为免费的信息没有侵犯用户的任何权利,其实不然,对于免费的信息,用户也要无条件的被迫接收、阅读和删除,就相当于短信服务商强迫手机用户阅读其广告,强行利用用户的眼睛为自己赚取利润,人们无故被广告短信所烦扰,就是个人权利受到侵犯的一种表现。因为手机用户被变相剥夺了选择权,同时精神利益也受到一定的侵害,所以说,垃圾短信侵犯了人们的权利,笔者试从以下几大方面来论述有关垃圾短信的侵权问题。

一、侵权主体

发送垃圾短信的主体主要是手机用户、短信服务商以及与其合作提供服务内容的若干个人网站。一些非法的手机用户通过点对点或群发的方式向其它用户发送一些不良信息,如谎称对方中奖的诈骗信息,承诺办理假证件、假公章、贩卖走私黑车、枪支、毒品等不法信息,传播一些淫秽、色情信息和恐怖信息等。他们有的是抱着侥幸的心理希望利用接受者爱占便宜的弱点来获取非法利益,也有的是发泄私愤,故意干扰予以有过节的人的正常生活。而短信服务商以及与其合作提供服务内容的若干个人网站主要是为了向手机用户推广有偿的信息服务,以求获利。很显然,在手机用户没有订制、申请某种短信服务的情况下,短信服务商擅自提供有偿的信息服务,就相当于商业上的“强买强卖”行为,侵犯了用户的消费选择权和事先知情权,侵害了他们的利益。虽然有时候,有些短信服务商是无偿的,但是人们无缘无故的频频被广告短信所烦扰,其实也是权利受害。

二、侵权客体

垃圾短信究竟侵犯了人们的什么权利,笔者认为主要是财产权和人身权。而后者主要体现了健康权和隐私权。

(一)财产权。短信服务商向手机用户擅自推行有偿信息服务或者以无偿信息服务为诱饵使手机用户掉入“短信陷阱”,支付非自愿的费用,这对于用户来说,就是财产利益上的损失。另外,一些非法手机用户发送的中奖信息以及预测命运、爱情、钱运、官运等的信息,利用一些人爱占便宜或是迷信的心态,骗取他们的钱财,这样的短信人们并不陌生,例如,“尊敬的用户,某集团为了新产品上市促销,特举办手机号码幸运抽奖活动,您的手机获得了三等奖,奖金为3万元人民币,请您速与李 *** 联系兑奖业务, *** 号码是********”; “你相信缘份吗?你想知道你和你的爱人的默契指数吗?想知道你们是否能天长地久吗?发送你和你爱人的名字到****,预知你们的今生情缘,每条收费1元”。像诸如此类的垃圾短信很容易使一些人上当受骗,造成财产上的损失。

(二)健康权。目前,随着手机短信的频发,其中的垃圾短信已成泛滥之势,形形 *** 的不良信息不断骚扰着人们,干扰着人们的正常生活,已然成为一种新的社会污染。由于这些垃圾短信的到来是不分时间的,所以有时会影响人们的休息,而且有的内容恐怖血腥、低俗不堪,这对于被动接受者来说是一种视觉污染,影响身心,久而久之,会侵害手机用户的健康。例如,晚上11点,笔者梳洗完毕准备上床睡觉。手机却不安分地“嘟嘟”响起来,拿起手机打开一看,原来是一条垃圾短信,上面写道:“我公司最近有一批罚没电脑产品优惠供应┅┅”笔者删除了该短信后,却又久久难以入睡。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黄色短信对青少年的不良影响。现在使用手机的人群日益低龄化,不少的青少年对于手机短信已不陌生,他们必然会有接受黄色短信的可能性。这些粗俗不堪的黄色内容对于身心尚未发育健全的青少年来说,无疑是一种极大的诱惑和侵害,严重影响他们的健康发展,如果不加以制止,会使一部分青少年经不起诱惑,走上歪路而毁了他们的一生。所以,垃圾短信对于人们的健康权的侵害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三)隐私权。手机号码是个人信息,属于个人的隐私,一般情况下未经所有人的许可,知情人是不能擅自使用和外泄的。而有些公司、企业为了推销自己的产品,通过非正当途径获取他人的手机号码,不断发送一些广告信息,严重侵犯了手机用户的隐私权。

三、归责原则

笔者认为应以过错责任原则为归责原则,即垃圾短信的发送者承担过错责任。法律依据在于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体现了过错责任原则是我国侵权上的一般归责原则。垃圾短信的侵权形式虽然在法律上无明文规定,但它实质上仍是一种侵权行为,应当符合一般侵权行为的要求,以过错为归责原则,也就是说,垃圾短信发送者的侵权责任的承担以其主观上是否有过错为要件,其可以通过举证证明自己主观上无过错来免责。而且过错也是确定责任范围的依据,例如,垃圾短信的接受者也存在过错时,要通过对发送者和接受者的过错进行比对,来确定发送者的责任范围。另外,主观上的过错还对垃圾短信发送者承担何种形式的责任有一定的意义。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在侵犯人身权的情况下,是否适用精神损害赔偿,应当考虑行为人的过错程度。

四、举证责任

对于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所以垃圾短信的接受者提出要求赔偿时,就应当提出证据来证明其主张的成立。很显然的,在这里面能够作为证据的就是垃圾短信。那么就需要对短信的证据形式、证据能力等一系列问题作以明确。

短信应属于电子数据文件,当前学者对于电子证据形式存有争议,主要的观点有两种:一是认为电子证据是视听资料。因为电子证据和视听资料都是借助一定的设备来完成的,在它们的 *** 、传播、识别等过程中都有一定的科学技术手段的痕迹,而且都易被删改和复制。二是认为电子证据是书证。理由是:两者都是通过内容表达中心思想的,我国证据理论和立法上都已将书证扩大到数据电文形式;国外理论和立法也大多承认电子证据相当于书证。笔者认为,电子证据应属于一种独立的既不依附视听资料,也不依附于书证的证据形式。因为“电子数据已从简单的文档式的记录变化为多媒体式的全息记录,这种演变过程不是一种非此即彼的排斥性变化,而是相互兼容彼此尊重的独立存在。”所以不能简单地将电子证据划入既有的证据类型,应该从立法上肯定电子证据为一新生的证据形态,将其规定为一个独立的证据形式。

短信要成为证据也需要具备相关性和可采性,前者的要件为必须指向案件争议的重要事实和必须能使案件事实存在或不存在的可能更大些。后者判断标准为“三个R”,即相关性、可靠性和正当性。短信只要具备这两个特性,就应当认可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虽然短信在存储于短信服务上的平台时存在着数据被改编的风险,但这只能说明技术上存在漏洞,电子数据存在安全隐患,这不能成为否认短信为证据的理由。我国的《电子签名法》对数据电文的证据能力问题上有重大突破,其第7条规定:“数据电文不得仅因为其是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而被拒绝作为证据使用。”按照这样的规定,短信有充分的理由可以成为案件事实认定的证据。

五、责任承担

垃圾短信的发送者在侵犯了接受者的财产权并造成损失时,可适用一般侵权责任承担的方式,即损害赔偿;造成精神上的损害时,受害人还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而在侵害了短信接受者的健康权和隐私权时,责任承担方式为赔偿损失、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是由于短信的交流媒介的性质,利用短信所为的不法行为应承担的责任并不局限于民事责任,还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例如,短信服务商是短信服务的提供者,也从中获利,所以其负有善意监管的义务,若其违背此义务,泄漏手机用户的个人资料或是发送垃圾短信,除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有关部门还可以对其采取行政处罚(如撤销其经营许可证、罚款等),情节严重时,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的承担。再如,对于利用手机短信进行诈骗的不法行为,达到刑法上规定的数额要求时,行为人可能会判定为诈骗罪而因此承担刑事责任。

六、解决之道

垃圾短信不是中国电信的产物,而是一种舶来品。但是一些国家已经对垃圾短信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一般通过 *** 颁布法律,电信运营商、内容服务提供商采取技术手段来防范垃圾短信的产生和传播。比如日本有“ *** 警察”,而通信企业则设置“过滤器” *** 垃圾短信。美国国会2003年要求FCC通过与手机垃圾短信相关的法规。此法规规定,向手机用户发布消息必须得到用户明确的许可,违犯者将会受到处罚,罚款金额更高可达600万美元和1年的监禁。韩国 *** 去年3月出台打击手机垃圾短信的法规,对未经用户同意发送手机垃圾短信的行为将处以更高3000万韩元(1美元约合1010韩元)的罚款。

我国垃圾短信满天飞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立法的滞后,法律上的空白使得有关部门在进行监管时无法可依,难下对策,无法有效遏制垃圾短信的传播,保护手机用户的合法利益。据了解,目前与电信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由于不是专门性的法律法规,所以对于短信的规定极不全面和详细,不具有可操作性。若想要从根本上遏制垃圾短信的肆虐,尽快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必须要走的一步。只有这样,才能使各级 *** 实施各种方案、采取具体措施时有法可依,于理有据。在发生案件纠纷时,法官能够清楚地确定双方的权责,做出合法合理的判决。所以,立法是根本解决之道,但是,法律的客观公正性决定了其处于被动的被遵守的地位,不可能对垃圾短信主动出击,所以其他方面的措施的实施对于清除垃圾短信有着很重要的作用。

首先,可以建立处理垃圾短信的“快速通道”,即建立完善的用户投诉处理机制,为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投诉查询渠道,迅速妥善的处理用户投诉。例如,有些省份正在建立垃圾短信接警平台,用户可以将接收到的认为是垃圾短信而直接转发至接警平台号码,公安部门接到后会对该信息进行鉴定,对确为垃圾短信的,进行及时的处理,以此达到遏制垃圾短信的目的。但是此种措施存在一个成本和收益平衡的问题,即相关部门投入的成本与其最终的收益能否相宜,也就是说, 当成本过高,而收益甚微时,这项措施就很难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其设定的目的价值也就难以实现。

其次,行业的自律。短信服务商尤其是大型的短信服务商的自律,能够起到正本清源的重要和积极的作用。由于中国的经济社会和市民社会发展的不完善和不平衡性,基于技术创新发展起来的行业具有先天的“自律缺位”的特征。所以主体义务联网行业整体转型的短信服务商需要自律,其内部自律是一个巨大的并且有着深远意义的挑战和机遇。那么存在自律可能的根源何在呢?笔者认为就在于企业追逐利润的天性。任何营利性企业都是利润的忠实追随者,它们所有的行为都是为了能够最终获利,而在今天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企业能否获利取决于其服务质量和信用,因为这是其吸引消费者的法宝,而这也决定着企业能够做到通过自律来提升自己的服务质量和信用以达到获利的目的。另外,消费者的选择权也促使企业自律以争取客户。而且如果从成本的角度来看的话,行业自律的成本是最小的,因为它是出于行为人的内心,因而是不需要监督成本和约束成本的。由此可见,短信服务商的自律在制止垃圾短信方面是会有成效的,同时也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是一项经济而又有效的选择。

垃圾短信问题和 *** 犯罪、“网吧问题”一样都是“ *** 社会”时代出现的“ *** 问题”,其在人们的财产、人身等方面所带来的侵害已不容轻视,根治手机垃圾短信,还其文化本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手机用户的法律意识、 *** 意识的增强,需要短信服务商自律守信,提供合法化、人性化、健康化、文明化的“绿色服务”,也需要相关部门积极给与正确的引导和监督,只有这样,手机短信才能真正实现其功能价值,为人们的生活增添亮色。 12071希望对你有帮助!

如何应对愈发严峻的 *** 安全挑战

央视网消息(焦点访谈): *** ,已经无处不在,甚至已经成为很多人的生活方式。但人们在上网的时候,也总有这样的担忧:我们现在的 *** 安全吗?比如,很多人就曾遇到过信息泄露、账户被盗、 *** 诈骗、病毒感染等等。来自 *** 安全的挑战,不仅关乎个人,还关乎企业发展甚至国家安全。

浏览新闻、读小说、看电影、查资料、购物、租房买房,在每个人日常的衣、食、住、行中, *** 可以说是无处不在。根据中国互联 *** 信息中心发布的数据,截至2014年6月,中国网民已经达到6.32亿,其中,手机网民超过5亿,网站273万家,国内域名数1915万个。 *** 购物更是发展迅速,2013年,我国 *** 购物用户超过了3亿,交易金额达到了1.85万亿元人民币,比2012年增加了40%多。但是,在带来巨大便捷的同时, *** 中也充斥着不良甚至不法信息。

淫秽色情、诈骗、暴恐、谣言,在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仅今年8月份,通过网上举报平台和举报 *** ,就接到了举报共97989件次。除了不良不法信息,近两年来,个人信息泄漏、由于病毒黑客入侵造成财产损失,也是被媒体频频曝光, *** 安全成为最受网民和互联网企业关注的话题之一。

业内人士称,目前,中国已经成为 *** 攻击的主要受害国。中国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的数据显示,今年3月19日至5月18日,2077个位于美国的木马或僵尸 *** 控制服务器,直接控制了我国境内约118万台主机。事实上,遭遇 *** 安全威胁的不仅仅是个人,近年来,针对我国互联网站的篡改、后门攻击事件数量,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其中 *** 网站已成为重要的被攻击目标。国家 *** 安全,同样遭遇挑战。那么,应该如何应对愈发严峻的 *** 安全挑战呢?

加大科技创新,拥有自主产权的过硬技术,使用安全可靠的本土化产品,促进整个互联网产业的升级,才能真正为 *** 安全护航,这一点,成为众多互联网和电信企业的共识。

增加投入,广纳尖端人才,“苦练内功”,除了这种“硬”防御,业内人士也指出,国家加大 *** 安全方面的立法和执法,同样必不可少。

目前,应对 *** 安全挑战,已经成为世界共识,在全球,已经有40多个国家颁布了 *** 空间国家安全战略,仅美国就颁布了40多份与 *** 安全有关的文件。今年2月27日,中央 *** 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宣告成立。保障 *** 安全,在我国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

没有 *** 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无论是国家的强大还是人民生活的改善,都离不开一个安全可控、优质高效的 *** 。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在技术上、立法上、管理上加强 *** 安全,已经迫在眉睫。

*** 安全攻防战究竟该怎么打

一年前的4月19日,**总书记在北京主持召开 *** 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对发展网信事业,建设 *** 强国做出了高屋建瓴的指示。一年后,央视《焦点访谈》栏目再度聚焦 *** 信息安全,并对国家层面的 *** 安全进行了解读,360公司董事长周鸿祎也应邀在节目中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据介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受 *** 攻击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周鸿祎表示, *** 安全是一场攻防战,针对 *** 安全的威胁来源和攻击手段也在不断变化,“最终的攻击目标可能是基础设施,也可能是国家机密。”

面对挑战,构建金融、能源、电力、通信、交通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体系,已经成为 *** 安全的重中之重。在黑客手段越来越高的情况下,能全天候、全方位迅速感知、判断威胁,可谓至关重要。

作为中国更大的互联网安全公司,360在 *** 威胁感知预警方面拥有强大的技术实力和人才储备。周鸿祎说:“在过去几年里面,360已经建立了具有领先水平的全球 *** 攻击预警系统,利用基于大数据的威胁情报,利用人工智能,对未知的 *** 威胁进行判断。”

去年10月,美国曾出现了大面积互联网断网事件,造成的损失高达百亿美元。事实上,在断网事件发生之前,360就已经监测到了可能的黑客攻击并发出了预警。之后应美方邀请,360也作为唯一的中国机构参与进行全球协同处置。

如今在 *** 安全领域,打破个体、企业、包括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克服孤立的各自为战,建立起 *** 安全协同体系,已经变得非常急迫。周鸿祎也曾多次倡导多方协作共建国家 *** 安全。在周鸿祎看来,国家 *** 安全建设不能仅靠**自己的力量,或者某个企业的力量,而是要将**、民间企业、安全企业、科研院所甚至个人的力量都融合进来,才能更好地解决安全问题,守护国家 ***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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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余安清引
     发布于 2022-07-10 22:59:10  回复该评论
  • 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体现了过错责任原则是我国侵权上的一般归责原则。垃圾短信的侵权形式虽然在法律上无明文规定,但它实质上仍是一种侵权行为,应当符合一般侵权行为的要求,以过错为归责原则,也就是说,垃圾短信发送者的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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