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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人的姓名和手机号被泄露了,会怎么样?
如果一些犯罪分子知道一个人的姓名、手机号码和地址,会造成很大的危害:
1、利用机会诈骗家人、同事、朋友和同学。
2、盗取财物,如支付宝、银行卡、信用卡等。
3、手机被频繁的广告轰炸,每天都有各种各样的广告。
4、恶意传播信息报复他人、谣言等,被他人误解,构成违法行为。
5、各种社交媒体账号、各种 *** 账号、各种游戏账号等都被黑客入侵,有价值的信息被盗。
6、用个人信息注册各种账户。如果你想以后再申请注册,我们会提醒你已经注册,不能再注册了,这会严重影响你的工作和生活。
扩展资料: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 *** 信息保护的决定》,信息泄露的个人有权立即要求 *** 服务提供商删除相关信息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个人也可以向公安部门、互联网管理部门、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行业管理部门和有关机构投诉和举报。“国家 *** 信息办公室下属的中国互联网违法信息举报中心将致力于接收和处理公众对互联网上违法不良信息的举报。”
消费者也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通过法律手段进一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要求侵权人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
人们为什么会偷情?
2015年7月20日,一个被黑客组织攻击的网站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这个注册用户高达4千多万人的网站——Ashley Madison,是一个专门提供约会、交友、婚外情服务的偷情网站,它的口号就是:"人生苦短,及时行乐"。
偷情的两大原因
Ashley Madison的火爆震惊了世界,为什么会有如此多的人加入这家偷情网站?
华盛顿大学(University of Washington)社会学教授Pepper Schwartz说:“人们偷情的原因太多了,几乎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原因。不过大部分偷情者可以分两类:一类是对目前平淡的生活感到无聊,渴望新鲜 *** ,而且对自己的性生活也不太满意;还有一类是在婚姻中并不幸福,但现实中的孩子、财产又是离婚的牵挂,于是他们就通过偷情来获得情感上的满足。”
婚姻关系专家Duana Welch认为,大部分偷情者并不是有意去和别人调情的,更多的时候是偶然陷入进去的。故事一般会像这样进展——他们在工作中频繁接触,开始时偷情者会告诉自己,虽然对方很吸引人,但是自己的婚姻很幸福,所以肯定不会有外遇;然而,当偷情者的婚姻出现感情裂缝时,这就为出轨提供了可能;于是,两个工作中的同事会在下班后度过更多的时间,比如一起吃饭,外出旅游等。“这就是婚外情开始的一般过程。”Duana Welch如是说。
Duana Welch还表示:“也有大量研究表明,男人偷情与否和他们的婚姻幸福并没有太大关系。因此,当前幸福的婚姻并不能完全保证男 *** 不会出轨。相反,女性出轨的可能性更多是由婚姻中是否幸福决定的。如果女性在婚后感到孤独,那么她们发生婚外情的可能性就更大。”
男性和女性发生婚外情的方式也各有差别。一般易发生婚外情的男性都是事业有成、极富魅力、经常出差,所以不用承担太多责任,这些男性会认为他们理所应当地拥有更多女伴。而女性出轨时,大多是被优秀的男性瞬间吸引。
至于出轨后,是否应当向另一半坦承自己的行为,科学家和咨询师的建议都是不说为妙。不过也有科学研究表明,如果不向对方坦承自己的行为,羞耻感和信任危机会让夫妻双方产生更深的隔阂。那些向对方坦诚的夫妇互相谅解的比率也很高,有的夫妻在原谅了对方后,变得比以前更恩爱。毕竟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偷情新理由:“都是基因惹的祸”
当偷情男女被抓住后,他们总会找各种理由来为自己开脱。现在,科学研究又帮偷情者们找到了一条新理由:“偷情非我意,全都怪基因。”
来自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University of Queensland)的研究人员发现,一种特殊的基因变体会影响女性的社交行为和性动机,携带这种变体的女性更容易出轨。这项研究的负责人Brendan Zietsch博士是昆士兰大学的心理学教授,他和遗传学者、神经系统的科学家们共同组成了一个研究团队,通过研究调查超过7000名女性的DNA和她们的生活方式。最后发现,这些女性中有6.4%的人行为不忠,大部分的出轨女性都携带着被称为“偷情基因”的AVPR1A基因变体。
其实每个人的身上都会携带两种AVPR1A基因,分别来自于父亲和母亲,因此有好几种可能的结合方式,但是这些变异类型通常只影响女性,很少影响男性。所以,偷情的男同胞们,你们可没有什么狡辩的理由了。
(科学之家,译审/编辑:F 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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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谈一谈你对个人隐私保护的看法及有效措施
在生活中,每个人都有不愿让他人知道的个人生活的秘密,这个秘密在法律上称为隐私,如个人的私生活、日记、照相薄、生活习惯、通信秘密、身体缺陷等。自己的秘密不愿让他人知道,是自己的权利,这个权利就叫隐私权。
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总结为以下十类: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 *** 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保护我们的个人隐私权
1、要管理好含有自己隐私的物品。
2、发现有人披露自己的个人隐私,要依法制止,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隐私权。
3、我们还要尊重他人的隐私权。
不合法的内容能否构成隐私权的客体?
所谓隐私权的客体,即隐私,是指权利人不愿为他人知晓的个人信息和情报。和整个人格权的发展趋势相一致,隐私权的客体也处在不断扩张之中,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宽泛,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基本类型:
1. 私人秘密信息
私人信息,也称为个人情报资料、个人资讯,包括所有个人的生理信息、家庭信息、财产信息、通讯信息以及其他有关个人生活并可以识别该个人的情况和数据资料。私人秘密信息受法律保护,未经个人同意,禁止非法窥视、窃听、刺探、偷录、 *** 、披露他人的私人信息。任何人不愿意公开的信息都可以构成私人秘密信息。只要这种隐匿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道德,都构成受法律保护的隐私。一般而言,私人秘密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信息:
(1)个人的生理信息。个人的生理信息,是指个体先天得来的一切遗传信息和后天成长发育过程中形成的有关信息。包括身体信息、健康信息、基因信息。其中基因信息是个人生理信息的核心。
身体信息,是指不愿对他人公开的身体各部位,尤其是性器官、有残疾的部位等。身体信息并不是指身体的每一个部位都不能公开,而是指个人的敏感部位和关系个人的名誉、贞操,个人不愿他人获知的一些信息部位。同时对于个人的裸体照片,因涉及个人的身体部位,当事人不愿意他人获知和窥视,所以理应包括在身体信息之中。
健康信息,是指有关个人的身体心理健康状况的资料。个人的身心健康状况是个人隐私的组成部分。尤其是个人身患疾病、传染病,本人一般不愿意对公众公开。我国有关法律也明确规定,医院负有保护公民健康隐私的义务。当然,对于一些国家特殊部门,有权获知相关个人的健康状况,如:饮食行业。但是合法获取这些信息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范围内拥有和利用该信息,并负有保证不得泄露个人隐私的义务
基因信息,是指基因通过指导蛋白质的合成来表达自己所携带的遗传信息。基因,是指携带有遗传信息的DNA或RNA序列,是控制性状的基本遗传单位。基因通过指导蛋白质的合成来表达自己所携带的遗传信息,从而控制生物个体的性状表现。这些基因信息蕴藏着人类生命的全部奥秘。它决定着一个人由生到死的整个生命过程,决定着一个人所有的生理特征和行为特征。由于基因中记载着个人的遗传密码等生命信息,而且也可以从基因中了解个人的疾病史,个人的基因组图将记录一个生命的全部奥秘和隐私。基因信息的泄露将导致个人的未来生活部分或全部的暴露在公众面前,使其丧失私人生活的私密性。同时如果某人携带异常基因将可能遭到歧视,给他的工作生活带来不便,精神上造成不必要痛苦
(2)家庭信息。家庭信息,是指以家庭关系、血缘关系、婚姻关系为基础形成的信息资料,具体包括家庭成员的情况、婚姻状况、是否为过继、父母子女关系及夫妻关系是否和睦等等,这些都属于隐私。家庭隐私实际上也是个人隐私,只是其涉及的主体具有特殊性,涉及多个家庭成员
(3)通讯秘密。所谓通讯不仅包括往来信件,还应包括电子邮件、 *** 、电报、网上聊天等各种通讯方式。
(4)财产隐私。个人对财产的权利属于财产法的范畴,不应当属于隐私权的范围。但是,个人在银行存多少钱,有多少动产和不动产,以及在哪些地方拥有财产,这些都属于个人的隐私范畴。只要法律允许个人隐匿,这些财产信息便构成隐私,从而受到法律的保护。
(5)其他有关个人生活的信息。例如职业、宗教信仰、个人经历、日记等,这些信息未经许可,不得加以刺探、公开或传播。
2. 私人空间
私人空间,是指凡是私人支配的空间领域,无论是有形的还是虚拟的空间,都属于个人隐私的范畴。私人空间传统上大都认为是物理的特定空间,但是社会的发展向私人空间发出了新的挑战,私人空间的范围在不断扩张,大体可以分为物理空间、心理空间和 *** 空间三部分。
物理空间包括主要包括住宅、院落等空间。有的学者将物理空间进行了延展,认为:私人空间应打破 “隐私止于屋门之前” 的传统观点。在现代社会里私生活不仅在家庭之内,更依赖于外在环境的构成,事实上在公共场所也存在部分隐私,离开私人空间的单纯事实并不意味着个人隐私就愿意被宣扬或者被他人察知。如在商场、超市、工厂、更衣室、洗浴室、公共厕所等领域,这些地方虽然是公用场所,但也是私人易于暴露的地方。任何组织或个人在公共场所安装闭路电视、摄像头等监视设备必须依法装置,并且采取标明必要警示的措施,提示处于该公共场所的公众注意,以便于公众作出适当的选择。
心理空间,即个人的内心世界。隐私权人享有对自己内心世界的安宁不 *** 扰的权利,我国法律对此从未涉及,学术界对心理空间是否纳入隐私权的客体范围也存在异议,但笔者认为应将其纳入隐私权的客体范围来加以保护。因为未来社会个人对自己的内心安宁要求越来越强烈,同时心理空间受到侵害会给权利造成无法预见和不可估量的伤害。例如,权利人有权排除噪音等不可量物对其心理空间的侵扰。
*** 空间包括电子信箱、博客、 *** 空间等虚拟空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个人活动越来越多的在网上进行,这样必然形成 *** 中个人的生存环境。也必然会有他人有意或者无意的闯入这些空间,并获得和知悉该空间的信息,例如,黑客侵入电子信箱,就属于对私人虚拟空间侵犯
3. 私人活动
私人活动,是指一切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活动。私人活动为动态的隐私,包括个人的日常生活、社会交往、夫妻之间的性生活、婚外性关系,以及其他私人的不愿意公开的活动。其中婚外恋和婚外性生活,考虑到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人格尊严,不得向社会公布,但并不排除对当事人的批评教育,甚至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