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手机中病毒黑客可以用我身份网贷吗
- 2、网贷中介威胁拉黑征信,资料泄漏怎么办?
- 3、网贷中介欺骗客户?
- 4、被网贷骗钱,但又有黑客说可以把钱找回来,是真的假的?
- 5、哪些帮人网贷中介是怎么操作的
- 6、 *** 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手机中病毒黑客可以用我身份网贷吗
黑客是可以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你的身份信息进行网贷的。
手机中病毒后,黑客一般都会通过病毒获取你的个人信息,将相册里的图片盗取,如果其中有你的身份证照片那就有可能会被用来在不正规的软件进行网贷。
遇到被冒名贷款,不仅影响自己的信用记录,使得自己本人很难再申请贷款,而且对于冒名所带来的债务也可能自己背负。所以冒名贷款所带来的不良后果还是很严重的,与其害怕遇到冒名贷款,不如做好预防工作。比如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隐私信息要保护好,不要乱点不明来历的 *** 链接,一年至少要查询一次自己的征信报告。
网贷中介威胁拉黑征信,资料泄漏怎么办?
如题
任何问题都不是绝对的,重要的不是简单告诉你,可以或不可以,而是分析其可能性,以及如何采取措施降低这种可能性。
问题的由来
不少朋友委托中介办信用卡或办贷款,由于种种原因,例如拖欠中介费的话,中介会威胁拉黑征信。这种情况下,就出现了恶意拉黑征信的问题。
毕竟,委托中介办贷款或信用卡,个人资料提前交给中介了,确实害怕中介拿个人资料胡作非为。中介也是吃透了客户这个心理,才会这样威胁。
征信被恶意拉黑的可能性
实话实说,一个人的征信报告被恶意拉黑是可能的,但别人是否真的会这么做,不一定,因为有成本,不容易做到,而且冒风险。
恶意拉黑征信的方式主要有两种:
之一种,冒名贷款。他人使用你的资料申请贷款或信用卡,套取资金后逾期不还,让你背黑锅,征信当然就黑了。
冒名贷款,可以说难度很大。能上征信的贷款机构一般都是非常正规的,对贷款有着严格的风险防控机制。
对于银行等传统放贷机构来说,由于是线下操作,贷款实行严格的贷前调查和面签制度,一般还会要求保留签约时的影像资料,他人无法代办,冒名贷款的可能性非常低。除非有银行内部人配合,但这是拿自己饭碗开玩笑。
对于互联网金融平台来说,由于手机实名制、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别人要想冒名贷款,难度也非常大。最基本的短信验证环节就过不了,网上申请贷款必须有本人实名认证手机号接收验证码,只要手机本人掌握,这个门槛别人就过不了。即使没有短信验证、没有人脸识别,还会有 *** 回访等其他验证方式。
有种特殊的情况,手机分期贷款风控漏洞较多,申贷人资料初审是手机店工作人员做的,如果他人掌握你的个人资料(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生活照、手机号码、银行卡照片),与手机店工作人员串通,可能会冒名申请到一笔手机分期贷款,这种冒名贷款比较常见,风险比较大。
第二种,恶意申请。他人使用你的资料频繁申请贷款或信用卡,虽然申请不成功,但造成你征信报告留下大量的查询记录,把你征信搞花掉。这方面可以参阅本公众号之前的文章《征信“灰名单”,你听说过吗?》、《你知道吗?征信查询记录也可能有负面影响》。
查询记录过多,也是会影响一个人的征信。虽然征信报告查询记录多,不一定就是黑户,但肯定影响以后贷款,以后贷款或申请信用卡基本也没戏。
对于贷款中介来说,一般都有查询个人征信的渠道,有的是通过自己公司的渠道,有的是外面的其他渠道。中介恶意查询客户信用报告,留下大量查询记录,是可能的,也是比较好操作的。个人信用报告无故出现大量查询记录,严重影响个人信用。
但是,对于有征信查询权限的机构来说,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必须有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本人授权书。而且,每查询一次个人信用报告都是有成本的,少则几十,多则上百。所以,他人也轻易不会采取这种 *** 。
如何应对?
一定记住,别人恶意拉黑你的征信,肯定都是违法,至少是违规的。
首先,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资料。身份证原件、实名认证的手机号,一定要随身携带,不能轻易将收到的手机验证码交给他人。
其次,定期查询自己的征信报告,发现有异常,及时采取措施。
对于冒名贷款。取证比较难,建议先搞清楚谁最可能这样做,想一想这笔贷款之前,个人资料给过谁。有一定根据之后,再去找放款的银行或公司,可以到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投诉,提出异议申请,或者报案,或者到法院起诉。
对于恶意查询。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必须本人授权,如果你发现有银行或其他机构未经你本人允许就查询你个人信用报告。可以到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投诉,提出异议申请,要求相关银行或机构,删除查询记录。也可以直接起诉相关银行或机构,反正有人据此起诉过银行,获得8万赔偿。
综上所述,恶意拉黑一个人的征信是可能的,但有成本、比较难操作、有风险,除非有深仇大恨,否则别人(中介)一般不会真正这么做,实际上更多的是作为一种威胁手段。从个人角度讲,也要加强防范,一是保护好个人资料,尽量不要委托他人代办贷款或信用卡,身份证原件、手机不要交给他人;二是定期查询自己的征信报告,发现有异常,及时采取措施。
网贷中介欺骗客户?
您好,正规的贷款平台通常不会以任何理由收取贷前费用,遇到一定要警惕,鉴于您的情况,建议保存好相关证据,尽快报警。如果急用钱,可以考虑通过贷款缓解压力,同时也要量力而行,努力赚钱。现在申请贷款的方式很多,您可以通过抵押申请银行贷款,更方便的方式是申请个人信用贷款,建议您申请贷款时候选择正规平台,更好的保障您的个人利益及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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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网贷骗钱,但又有黑客说可以把钱找回来,是真的假的?
假的,都是骗子!啥黑客?笑话,职业骗子而已!以各种理由让你交钱才能帮你,你给钱立马拉黑你!
哪些帮人网贷中介是怎么操作的
一般三种。一种就是中介。他们一般把你的资料发送给操作方,从中赚取差价。或者盲目的推荐下款的口子,乱拳打死老师傅。成事在天。一般为新手。第二种,操作方根据你的个人信息进行选择性的贷款。对于贷款产品有一定的深入了解,或者有些特殊渠道,比如认识贷款公司的业务员这些或者通过别的方式以其他平台入口申请。。第三种也就是贷款公司的业务员
*** 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 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 *** 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有关问题的解答,以下是我J.L分享的 *** 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解读,更多创业政策请关注应届毕业生创业网。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和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有关职责分工,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了《 *** 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1.问:《办法》中 *** 借贷、 *** 借贷业务、 *** 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分别指什么?
答:《办法》中规定的 *** 借贷(以下简称“网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即大众所熟知的P2P个体网贷,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更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规范。网贷业务是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和出借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 *** 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以下简称网贷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经营网贷业务的金融信息服务中介机构,其本质是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因此其不得吸收公众存款、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等。
目前,许多网贷机构背离了信息中介的定性,承诺担保增信、错配资金池等,已由信息中介异化为信用中介,为此,《办法》将对此类行为进行规范,以净化市场环境,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使网贷机构回归到信息中介的本质。
2.问:网贷的特点及发展网贷的意义有哪些?
答:网贷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不受时空限制,使资金提供方与资金需求方在平台上直接对接,进行投融资活动,拓宽了金融服务的目标群体和范围,有助于为社会大多数阶层和群体提供可得、便利的普惠金融服务,进一步实现了小额投融资活动低成本、高效率、大众化,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开了大门,对于“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网贷机构与传统金融机构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在完善金融体系,弥补小微企业融资缺口,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贷款难以及满足民间资本投资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3.问:当前我国网贷行业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答:网贷作为互联网金融业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的发展呈现出机构总体数量多、个体规模小、增长速度快以及分布不平衡等特点。根据有关方面不完全统计,截至2015年11月末,全国正常运营的网贷机构共2612家,撮合达成融资余额4000多亿元,问题平台数量1000多家,约占全行业机构总数的30%。
网贷行业形成以来由于监管政策和体制缺失、业务边界模糊、经营规则不健全等,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一是缺乏必要的风控,不少网贷机构经营管理能力不足,时有经营者卷款、“跑路”等事件发生,严重影响市场参与者信心和行业声誉,且不少网贷机构 *** 信息系统脆弱,易受黑客等攻击,存在客户资金、信息被盗用的安全隐患。二是缺乏必要的规则,不少网贷机构为客户借贷提供隐性担保,由信息中介异化为信用中介,设立资金池、挪用客户资金,存在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隐患,影响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三是缺乏必要的监管,不少网贷机构游走于合法与非法之间,借用 *** 概念“包装”,涉嫌虚假宣传和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活动,损害社会公众利益。四是缺乏健全的外部环境,网贷行业有关信用体系建设和消费者保护机制等不健全,成为行业健康发展越来越明显的障碍。
4.问:《办法》确定的网贷行业监管的总体原则有哪些?
答:《指导意见》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后发布,是当前指导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按照《指导意见》明确的“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依法、适度、分类、协同、创新”的监管原则,《办法》确定了网贷行业监管总体原则:一是以市场自律为主,行政监管为辅。网贷是市场经济的产物,要坚持市场为导向、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发挥好网贷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作用,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网贷行业健康发展,引导其更好地满足小微企业、创新企业和百姓投融资需求。二是以行为监管为主,机构监管为辅。网贷机构本质上是信息中介机构,不是信用中介机构,但其开展的网贷业务是金融信息中介业务,涉及资金融通及相关风险管理。对网贷业务的监管,重点在于业务基本规则的制定完善,而非机构和业务的准入审批,监管部门应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保护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坚持底线思维,实行负面清单管理。通过负面清单界定网贷业务的边界,明确网贷机构不能从事的十二项禁止性行为,对符合法律法规的网贷业务和创新活动,给予支持和保护;对以网贷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坚决予以打击和取缔;加强信息披露,完善风险监测,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四是实行分工协作,协同监管。发挥网贷业务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地方 *** 、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促进有关主体依法履职,加强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5.问:《办法》确立的网贷行业的基本管理体制及各方职责具体是什么?
答:根据《指导意见》和关于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分工的有关规定,对于非存款类金融活动的监管,由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制定统一的业务规则和监管规则,督促和指导地方 *** 金融监管工作;由省级 *** 对机构实施监管,承担相应的风险处置责任,并加强对民间借贷的引导和规范,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鉴于《指导意见》将网贷机构定性为信息中介,而非存款类机构,且将网贷归属于民间借贷范畴,为此,《办法》明确银监会作为中央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对网贷机构业务活动制定统一制度规则,督促和指导省级 *** 做好网贷监管工作,加强风险监测和提示,推进行业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网贷协会等;同时,网贷行业作为新兴业态,其业务管理涉及多个部门职责,应坚持协同监管,故《办法》明确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职责是对网贷机构具体业务中涉及的电信业务进行监管;公安部主要职责是牵头对网贷机构业务活动进行互联网安全监管,打击 *** 借贷涉及的金融犯罪;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对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内容等业务进行监管。地方 *** 金融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承担辖内网贷机构的'具体监管职能,包括备案管理、规范引导、风险防范和处置等。
6.问:对网贷机构如何实施备案管理制度?
答:《办法》规定所有网贷机构均应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向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该备案不构成对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办法》明确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对机构实施先照后备案,并分类管理的规定,属于事后备案,减少事前行政审批,着眼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利于行业的创新和发展。
同时,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根据本办法和相关监管规则对备案后的机构进行分类评估管理,将分类结果在网站上公示,促进网贷机构规范整改,约束其经营行为,防范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此外,《办法》规定网贷机构应当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管。
在《办法》正式实施后,银监会将对网贷机构备案登记、评估分类等制定实施细则,以便各地统一规则,加强可操作性,为下一步加强网贷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奠定基础。
7.问:《办法》对于网贷业务的主要监管措施有哪些?
答:一是对业务经营活动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考虑到网贷机构处于探索创新阶段,业务模式尚待观察,因此,《办法》对其业务经营范围采用以负面清单为主的管理模式,明确了包括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保息等十二项禁止性行为。同时在政策安排上,允许网贷机构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担保或者与保险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合作。二是对客户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为防范网贷机构设立资金池和欺诈、侵占、挪用客户资金,增强市场信心,《办法》对客户资金和网贷机构自身资金实行分账管理,规定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客户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资金存管机构与网贷机构应明确约定各方责任边界,便于做好风险识别和风险控制,实现尽职免责。三是限制借款集中度风险。为更好地保护出借人权益和降低网贷机构道德风险等,《办法》规定网贷具体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同一借款人在网贷机构上的单笔借款上限和借款余额上限应当与网贷机构风险管理能力相适应。
8.问:《办法》对于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具体行为有哪些规定?
答:《办法》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了重点考量,注重对出借人和借款人,尤其是对出借人的保护,在第四章以专章形式对借贷决策、风险揭示及评估、出借人借款人信息、资金保护以及纠纷解决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同时,《办法》也对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行为进行了规范,明确规定参与网贷的出借人与借款人应当实名注册;借款人应当提供准确信息,确保融资项目真实、合法,按照约定使用资金,严格禁止借款人欺诈、重复融资等。《办法》还要求出借人应当具备非保本类金融产品投资的经历并熟悉互联网,同时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身份信息,出借资金来源合法,拥有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以及自行承担借贷产生的本息损失。这些规定,本质上属于合格投资者条款,其目的是为了在行业发展初期,更好地防范非理性投资,引导投资者风险自担,进一步保护出借人合法权益。
9.问:客户资金实行银行业金融机构第三方存管制度对行业规范发展的作用有哪些?
答:按照《指导意见》有关规定,网贷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第三方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和网贷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实行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将有效防范网贷机构设立资金池和欺诈、侵占、挪用客户资金风险,有利于资金的安全与隔离,对于规范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易资金划转、资金清算和对账等职责,将网贷机构的资金与客户的资金分账管理、分开存放,确保资金流向符合出借人的真实意愿,有效防范风险。下一步,银监会将制定网贷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具体办法,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对 *** 借贷资金监督管理职责以及存管银行的条件等,更好的满足当前网贷行业资金存管的市场需求。
10.问:如何更好地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积极作用?
答:网贷行业作为新兴行业,会面临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何使行业在保持一定发展势头的前提下,提升监管的有效性,控制相关风险,需要有关各方积极创新,相互配合,并建立起 *** 监管、行业自律、市场约束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发挥 *** 、行业、市场力量。
在这种全新的监管框架下,行业自律组织建立,对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十分必要,有利于建立统一数据登记平台,完善风险预警、监测机制,在规范从业机构市场行为和保护行业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加强机构之间的业务交流和信息共享,树立行业的正面形象,营造规范发展的良好氛围。
11.问:信息披露制度对整个行业的意义是什么?
加强对网贷机构的信息披露要求、完善相关信息披露制度,对于改进行业形象、提升网贷机构公信力、完善行业事中事后监管、防范行业风险、保护出借人与借款人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办法》对信息披露进行了较为详细地规定,特别是关于网贷机构的相关义务,包括向出借人披露借款人基本信息、融资项目基本信息以及风险评估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结果等。同时,《办法》还要求网贷机构对自身撮合的所有项目的相关情况,包括交易金额、撮合的借贷余额、更大单户借款余额占比等在其网站上进行充分披露。下一步,在《办法》正式实施后,银监会还将根据行业反馈制定信息披露有关细则,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12.问:《指导意见》中明确网贷包括个体网贷及 *** *** ,《办法》只对个体网贷进行规范,对 *** *** 监管如何考虑?
答:《指导意见》中的 *** *** 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 *** 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 *** 。该类机构不同于P2P个体网贷,两者经营主体不同, *** *** 经营主体仍然是 *** 公司,其利用自有资金而非出借人资金,通过互联网发放 *** ,其资金需求方即借款人主要是互联网企业的电商等。因此《办法》只对个体网贷即P2P网贷进行规范。银监会拟在下一步对 *** *** 进行专门研究,其办法将另行规定。
13.问:《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后,银监会将开展哪些方面的工作?
答:银监会将密切关注各方意见,并根据具体的建议和意见,展开专题论证和研究,并对《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如《办法》无重大修改,拟以四部门联合规章的形式对外发布,并启动《办法》有关配套制度的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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