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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客,为什么要造病毒?
不是每个黑客都造毒,按照不同的黑客不同的心理因素造就。如,一些大肆制造病毒的有一下几种。一:菜鸟级黑客[用病毒或木马破坏或控制他人电脑而获得成就感]、二:商业[利用木马让中木马病毒的机器称之为“肉鸡”按几只鸡卖,或集中控制形成僵尸 *** ,盗取他人隐私以便敲诈、勒索等,窃取他人作品、财务等[盗取软件、设计资料、公司资料、学校分数修改、以至于拦截银行账号及密码。三:高级黑客,一直寻求对手利用木马或者病毒在互联网大肆传播寻找高手对决。
分析:一般比较牛B的黑客没有兴趣搞这些,他们一般都会写一些软件,破解软件等。
入门级或菜鸟级:利用别人写好的病毒生成器[如:瑞士军刀等]或木马生成器[如:灰鸽子、黑洞]大肆传播病毒,达到破坏互联网的程度证明自己的强大。
最后一个你起初可能觉得费解,有我来慢慢详解。那就是病毒超级制造商“杀软公司”[杀软公司就是一些杀毒软件公司],啊?杀软公司?很矛盾、很纠结。杀软为什么这么做呢?说白一点吧,杀软公司可以自己研究一个全新的病毒,然后大肆传播制造一起互联网病毒风暴,当其他杀软束手无策之时,“它”及时蹦出!我们的杀软免费~~绝对可以一次消除您电脑的病毒等等!然后你使用之后刚开始,咦还真的杀完了毒。后面软件开始更新!“对不起,您需要购买该款软件才能使用”(???)购买?不是免费的吗?免费只是个幌子,然后它在 *** 所有的病毒研究一个全新病毒新的风暴来临了,呵呵。这次你不买这款软件都不行,不贵!只需要1000RMB,是不贵,电脑报废了3000多,这软件才1000RMB,中国现在将近14亿人了。就算网民只有6亿。6亿网民都需要啊,每人购买一份。啊~~一个小小病毒带来了6000亿的收入啊。啧啧,真划算呢。就说这么多吧!
如果觉得答案还算满意就评个分吧! 人了。就算网民只有6亿。6亿网民都需要啊,没人购买一
历史上有哪些著名黑客病毒灾难?
导语:国外媒体近日评出了有史以来最危险的五大计算机黑客,他们年纪不大就成为罪犯并被捕。其中一些人从事黑客行为是为了赚钱,而另外一些则仅仅是出于兴趣。 1、凯文·米特尼克(Kevin Mitnick) 从某种意义上讲,米特尼克也许已经成为黑客的同义词。美国司法部曾经将米特尼克称为“美国历史上被通缉的头号计算机罪犯”,他的所作所为已经被记录在两部好莱坞电影中,分别是《Takedown》和《Freedom Downtime》。 米特尼克“事业”的起点是破解洛杉矶公交车打卡系统,他因此得以免费乘车。在此之后,他也同 苹果 联合创始人史蒂夫·沃兹尼亚克(Steve Wozniak)一样,试图盗打 *** 。米特尼克首次被宣判有罪是因为非法侵入Digital Equipment公司的计算机 *** ,并 窃取软件。 之后的两年半时间里,米特尼克展开了疯狂的黑客行动。他开始侵入计算机,破坏 *** *** ,窃取公司商业秘密,并最终闯入了美国国防部预警系统。最终,他因为入侵计算机专家、黑客Tsutomu Shimomura的家用计算机而落网。在长达5年零8个月的单独监禁之后,米特尼克现在的身份是一位计算机安全作家、顾问和演讲者。 2、阿德里安·拉莫(Adrian Lamo) 拉莫专门找大公司或组织下手,例如入侵微软和《 *** 》的内部 *** 。他经常利用咖啡店、金考复印店或图书馆的 *** 来从事黑客行为,因此他获得了一个“不回家的黑客”的绰号。拉莫经常能发现安全漏洞,并对其加以利用。通常情况下,他会通知企业有关漏洞的信息。 在拉姆的受害者名单上包括雅虎、花旗银行、美洲银行和Cingular等知名公司。白帽黑客这样做并不违法,因为他们受雇于公司。但是,拉莫却从事着非法行为。由于侵入《 *** 》内部 *** ,拉莫成为顶尖数码罪犯之一。也正是因为这一罪行,他被处以6.5万美元罚款,以及六个月家庭禁闭和两年缓刑。拉莫现在是一位著名公共发言人,同时还是一名获奖记者。 3、乔纳森·詹姆斯(Jonathan James) 在16岁时,詹姆斯成为了之一名因为黑客行为而被送入监狱的未成年人,并因此恶名远播。他此后承认自己当初只是为了好玩和寻求挑战。 詹姆斯曾经入侵过很多著名组织,包括美国国防部下设的国防威胁降低局。通过此次黑客行动,他可以捕获用户名和密码,并浏览高度机密的电子邮件。詹姆斯还曾入侵过美国宇航局的计算机,并窃走价值170万美元的软件。据美国司法部长称,他所窃取的软件主要用于维护国际空间站的物理环境,包括对湿度和温度的控制。 当詹姆斯的入侵行为被发现后,美国宇航局被迫关闭了整个计算机系统,并因此花费了纳税人的4.1万美元。目前,詹姆斯正计划成立一家计算机安全公司 4、罗伯特·塔潘-莫里斯(Robert Tappan Morris) 莫里斯的父亲是前美国国家安全局的一名科学家,名叫罗伯特·莫里斯(Robert Morris)。他是莫里斯蠕虫的制造者,这是首个通过互联网传播的蠕虫。正因为如此,他成为了首位依据1986年《计算机欺诈和滥用法》被起诉的人。 莫里斯在康奈尔大学就读期间 *** 了蠕虫,当时的目的仅仅是探究互联网有多大。然而,莫里斯蠕虫以无法控制的方式自我复制,造成很多计算机死机。据专家称,约有6000台计算机遭到破坏。他最后被判处3年缓刑、400小时社区服务和1.05万美元罚款。 莫里斯目前是麻省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和人工智能实验室的一名终身教授,主攻方向是计算机 *** 架构。 5、凯文·鲍尔森(Kevin Poulsen) 鲍尔森经常被称为“黑暗但丁”,他因非法入侵洛杉矶KIIS-FM *** 线路而全美闻名,同时也因此获得了一辆保时捷汽车。就连美国联邦调查局(FBI)也开始追查鲍尔森,因为他闯入了FBI数据库和联邦计算机,目的是获取敏感的窃听信息。 鲍尔森的专长是入侵 *** 线路,他经常占据一个基站的全部 *** 线路。鲍尔森还经常重新激活黄页上的 *** 号码,并提供给自己的伙伴用于出售。他最终在一家超市被捕,并被处以五年监禁。 在监狱服刑期间,鲍尔森担任了《连线》杂志的记者,并升任高级编辑。在他最著名的一篇文章中,主要讲述了他如何通过Myspace个人资料找到744名性犯罪者。
计算机病毒,黑客的由来与他们之间的关系
病毒指的是不需要通过人操作,进行大批量的复制、修改、删除操作的代码。黑客指的是通过编写代码或者通过软件的漏洞进入公司系统或者个人系统中牟取利益的人。黑客可以通过病毒获利,病毒不一定是获利的,可以是一心搞破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