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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客邹某( *** 黑客案件)

本文导读目录:

江民老总揭露微点刘旭本来面目~太NB了

江民老总我以前还挺佩服他的!毕竟他也是中国之一个安全方面的专家,创办了中国之一个杀毒软件公司。当年在中国的影响力绝不亚于今日的联想。好多当时的年轻后起之秀以他为偶像。不过现在看来,他也老了,该退下来了。

强烈鄙视江民。

国内三大巨头造假证据诬陷微点的事情败露后,就恶人先告状。江民不是说过要启动法律程序来控告微点诬告你吗?那你为什么不行动啊!是你根本不敢吧!现在是因为上面有人保着你,微点就算有证据也对你无可奈何!总有一天……

补充:微点的官网上有关于国产三巨头连手制造假证据诬陷微点这条新闻,而且到目前为止,三巨头都不敢启动法律程序 *** 。

转自科技日报:一项重大原始创新何以大难不死——北京东方微点公司起死回生始末  

  2008年10月18日,一个普通的日子,但对北京东方微点公司来说,却具有特别意义。

这一天,员工们欣喜地传阅着一封来自北京奥运会开闭幕式运营中心的感谢信。这封并不长的感谢信指出,北京奥运会开闭幕式运营中心自使用能有效防范新病毒和未知病毒的微点主动防御软件以来,中心 *** 信息系统成功阻止了黑客和各种病毒对运营中心数百台电脑的攻击和入侵,从未发生过开闭幕式有关方案等各种信息泄密事件。“微点主动防御软件作为北京奥运会开闭幕式运营中心唯一使用的反病毒软件,为保障开闭幕式运营中心 *** 信息系统的安全高效运行和奥运会、残奥会开闭幕式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作出了突出贡献”。

读着感谢信,手捧北京奥组委颁发的“突出贡献”纪念证书,刘旭,这位著名反病毒专家,热泪长流。微点主动防御软件在北京奥运会开闭幕式运营中心的应用,标志着我国自主研发的主动防御计算机病毒技术,成功经受了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的重大考验,打了一场漂亮的信息安全主动防御战。但是,外人难以想像的是,微点公司是在背负着一个巨大“黑锅”的压力下,凭着独有的创新技术,赢得了北京奥组委对微点主动防御软件的认可。

“这荣誉来的太心酸,这自豪来的太不容易。”记者昨日采访世界首套主动防御软件———微点软件的创新历程时,刘旭如此对记者说。

原始创新:撼动了谁的恐慌神经

凡使用过计算机的人,几乎都用过杀毒软件,对杀毒软件只能查杀老病毒,很难对付新病毒和未知病毒的缺陷不无感触。尽快研发能够主动防御新病毒和未知病毒的新型反病毒软件,不仅是广大用户的迫切需求,也是国际反病毒公司竞争的焦点。谁能更先开发出满足这种需求的新一代反病毒产品,无疑将在市场竞争中占据很大的优势。

著名反病毒专家、瑞星杀毒软件的原设计者和发明人刘旭,辞去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总工程师两年后,创办北京东方微点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带领科研人员开始了以防新病毒和未知病毒为主要功能的新一代反病毒产品的自主研发,并在国际反病毒领域率先创立“监控并举、动态防护”主动防御体系,成功研制了以程序行为监控、程序行为自动分析、程序行为自动诊断为技术特征,与杀毒软件思路完全不同的反病毒产品———微点主动防御软件,实现了反病毒技术由被动事后杀毒到主动防御的重大跨越,同时申请了6项发明专利。

2005年5月13日和5月31日,光明日报在显著位置发表了刘旭关于“杀毒软件亟待克服重大技术缺陷我国应尽快研制主动防御型产品”和“主动防御电脑病毒并非天方夜谭”的观点,对国内杀毒软件厂商产生了巨大的冲击。

正是刘旭发表的观点在业界产生的反响和微点主动防御软件研制成功的消息,特别是业界关于微点主动防御软件可能带来反病毒市场格局变化的评价,引起了杀毒厂商尤其是国内更大杀毒厂商北京瑞星公司的极大恐慌。瑞星公司非常担心瑞星杀毒软件的市场前景,而恐慌的背后便是要想法阻止微点主动防御软件上市销售。但是,瑞星公司深知用正常的商业竞争手段无法阻止微点软件上市。在获悉微点主动防御软件研制成功的消息后,瑞星紧急找到了时任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 *** 安全监察处(以下简称网监处)处长于兵,共同商量对策。于是,一个通过制造假案阻止微点主动防御软件上市的阴谋出笼了。

刘旭和微点的厄运由此开始。

灭顶之灾:微点软件遭飞来横祸

正当微点公司紧锣密鼓为产品上市销售做准备时,2005年7月5日起,微点公司莫名其妙地被网监处调查。网监处先是以“反病毒公司资质调查”为由,后又以“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案件调查为名,对微点公司进行了一个多月的“检查”,频繁传唤包括专家刘旭在内的公司管理、研发人员。同年7月21日,办案人员将扣押的装有微点核心技术的计算机送到瑞星公司。刘旭对记者说,庆幸的是,微点公司对被扣计算机中的核心技术数据采取了严格的加密,这增加了瑞星公司窃取微点主动防御软件源程序等的难度。于兵通过办案人员给刘旭“指明”两条出路,“一是把公司卖给像瑞星这样有实力、有背景的公司,二是不要在北京设立公司,搬回原籍福建”。

2005年7月28日,网监处对微点公司副总经理田亚葵刑事立案。8月30日凌晨,网监处以涉嫌“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为由,将田亚葵刑事拘留。9月6日,网监处以微点公司涉案为由,给全国唯一防病毒产品检测机构———国家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验中心发公函,要求其对微点主动防御软件不予检测,达到了阻止微点主动防御软件上市的目的。

不仅如此,为诋毁微点公司声誉,网监处还向媒体发布了微点公司“放毒”的假新闻。2005年10月22日,一条题为“北京破获全国首例故意传播 *** 病毒案件”和“全国 *** 病毒之一案告破,杀毒公司传播多种病毒”的消息,在北京和全国各大媒体刊出,震惊业内外。

网监处向媒体发布的“国内首例防病毒公司传播病毒案”的这条消息称,2005年7月2日,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接北京多家防病毒公司报案,称本公司互联网上病毒监测预警平台显示,2005年1月以来,计算机病毒一直呈上升趋势,尤其五六月份达到高峰,传播范围有扩大的趋势。接报后,网监处立即开展“调查”工作。消息称,“北京东方微点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在世界首创主动防御病毒软件,打破了对于计算机病毒全世界只能被动防御的局面。然而,该公司在软件研制过程中,违规在互联网上下载、运行多种病毒”,“致使计算机病毒在互联网上大量传播,严重危害 *** 安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这宗故意传播 *** 病毒案在全国尚属首例”。“8月30日,公安机关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将涉嫌‘故意 *** 、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该公司副总经理田亚葵刑事拘留”。

“防病毒公司传播病毒”的新闻迅速在社会传播,唾骂声四起。对反病毒厂商来说,没有比背上这样的“黑锅”更令用户鄙视了。微点公司如同被钉上了十字架,声誉扫地。不仅如此,网监处还通过 *** 和电视,通缉另一名员工崔素辉,造成微点员工人心惶惶。

然而,谁也不会想到,这起震惊全国的“国内首例防病毒公司传播病毒案”是有人阴谋制造的假案。

*** :制造假案用心何在

我国对病毒防治产品实施销售许可证制度。按照规定,申请销售许可证,必须提供企业经营执照、产品研发备案证明、公安部指定机构的产品检测报告三个要件,而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尤为关键。没有检测报告就无法拿到销售许可证,阻止微点主动防御软件检测也因此成了瑞星公司和于兵阻止微点主动防御软件上市的毒辣手段。

来自北京纪检部门的信息证实,原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处长于兵就是在微点公司办理产品上市相关手续之际的2005年7月初,接受北京瑞星公司的请托,指令网监处案件队副队长张鹏云“铲”了从事计算机病毒防范软件研发业务的东方微点公司。

要“铲”反病毒公司,最直接最致命的莫过于让其背上“传播计算机病毒并造成重大损失”的罪名。2005年8月,于兵指使张鹏云和网监处产品管理科副科长齐坤,到北京思麦特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和北京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管理部,调查了解公司电脑被病毒感染及造成损失的情况。在听取张、齐二人汇报上述二家公司有病毒感染但未造成损失的情况下,于兵仍授意二人让思麦特公司和健桥证券公司,分别出具了10万元虚假损失的证据材料。

微点公司副总经理田亚葵被刑事拘留后,由于缺少报案材料,2005年9月,于兵指使张鹏云、齐坤到北京江民新科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金山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做工作,让这些公司分别出具了虚假的“病毒暴发”报案材料。

为对田亚葵传播病毒案件涉及的“损失”进行评估,瑞星公司常务副总赵四章向于兵推荐了由瑞星公司独立监事邹某为合伙人的中润华会计师事务所。网监处将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虚假评估报告,作为认定田亚葵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要证据。

网监处在案件调查中“认定”,田亚葵所用的与互联网连接的笔记本电脑中,有4种病毒于2004年12月21日被激活,通过ADSL向外传播,造成较大损失。经北京纪检机关调查,网监处指证的田亚葵笔记本电脑上网的ADSL当时还没有开通,这部ADSL是在几个月后的2005年4月1日才开通使用。而所谓的田亚葵“激活”4种病毒,也与事实相违背。经国家信息中心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重新鉴定,在田亚葵笔记本电脑中仅发现上述4种病毒中的3种病毒,而且从未被激活过。

据北京纪检部门调查,“北京东方微点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传播计算机病毒案件”,是于兵应北京瑞星公司之请托,指使张鹏云、齐坤,调取假报案、假损失、假鉴定等证据材料制造的假案。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一假案造成微点软件上市受阻近3年,企业蒙受直接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微点声誉受到极大伤害,公司背负的“防病毒公司传播病毒”罪名,至今还未得到公开 *** ;无辜锒铛入狱的田亚葵和被通缉的年轻员工崔素辉更是身心受到摧残。

不弃不离:艰难的取证举报路与正义的支持

微点副总田亚葵被捕后,研发部负责病毒库保管、年仅23岁刚刚大学毕业的崔素辉,也无辜遭到了警方通缉。小崔东躲 *** 不敢来上班,几年不敢回老家河北过春节。2006年除夕夜,小崔躲在福州的一家小旅店里,嚎啕大哭。问苍天,为什么自己有家不能回?!

在网监处三天两头来研发部传唤讯问技术人员的情况下,员工们担惊受怕,有的员工见到穿警服的就紧张,研发工作受到很大干扰,无法正常进行。为保存公司研发实力,刘旭做出了把研发部从北京悄悄转移到福州的决定。为了员工的人身安全,刘旭特意将20多人的火车票终点站买到厦门,但安排大家在离福州较远的一个小站下车,然后找了两辆中巴车在夜深人静时把研发部员工接到了福州,而这一转移就是两年。

在田亚葵被逮捕和崔素辉被通缉后,刘旭清楚地知道,这个时候公司更不能没有自己。一方面,研发人员的情绪不稳定,最需要鼓励,更需要主心骨;另一方面,必须尽快向有关部门举报微点无辜遭陷害的重大情况。为了保证自己的通信安全,刘旭每天在自己的包里装着9部手机,用9个手机号与研发负责人和公司高层等单线联系。

2005年中秋节前后,为防止办案人员跟踪,刘旭多次路过家门而不敢回。连续几天,刘旭每晚都要换几个宾馆,最多的时候一晚上换了5个地方躲藏,他不知道自己要躲到哪一天。对攻克技术难题从不服输从不低头的刘旭,看着万家灯火,中秋节晚上留下了悲愤的泪水。但是,刘旭始终坚定着一个信念,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已经成为国策的今天,微点公司研发的对用户、对国家信息安全都有现实意义的主动防御软件,一定会得到国家保护。作为首善之区,在建设更加和谐自主创新环境的当前,造假陷害微点的“黑手”最终会被查办,正义一定会战胜邪恶!

正是抱着这样朴实的信念,在产品拿不到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微点公司以测试版供用户在网上下载测试和免费试用近3年,不断完善产品,创了软件公测时间之最。刘旭以自己的信念和对技术的执着凝聚公司员工的同时,从书店买回一大堆法律书籍。他拿出了研究病毒的韧劲开始钻研厚厚的法律条文,并开始了大量艰难的取证。

刘旭边取证边向有关部门 *** 、举报和反映情况,寻求正义支持。2007年5月,刘旭向更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国家有关部门的举报,得到了高度重视。经更高人民检察院认真调查和过问下,同年11月20日,田亚葵在被羁押11个月和取保候审12个月后,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对田亚葵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微点主动防御软件在被封杀长达两年半后,获准向国家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验中心办理产品上市销售前的检测手续,为申请产品销售许可证扫除了障碍。微点主动防御软件在通过国家检测机构检测后,终于获得被阻挠了近3年的销售许可证。

刘旭的境遇也受到了中央主要媒体的高度关注。新华社先后3次以内参的形式做了报道,呼吁保护原始创新成果。科技日报在2007年12月19日和12月25日,在显著位置分别以《微点软件的上市之路为何如此艰难》和《谁保障自主创新成果不遭封杀》为题,对于兵封杀微点软件的事件进行了披露,发出了“微点事件”背后到底是否另有“黑幕”,背后到底是否有“黑手”,“黑手”到底有多长的拷问。

与此同时,微点主动防御软件作为重大原始创新成果,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权威机构北方计算中心在组织了专门的攻防测试后,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微点主动防御软件的研发成功,是反病毒核心技术的重大突破和创新”,并建议国家有关部门予以重视和支持。微点主动防御软件更因其技术的独创性,被科技部列入国家863项目,这给逆境中的刘旭和微点公司以巨大的精神鼓舞,使刘旭更坚定了对自主创新的信念。

也就在北京奥运会前夕,北京市纪委接到实名举报,反映原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处长于兵、案件队副队长张鹏云、产品管理科副科长齐坤存在徇私枉法等问题。市纪委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对于兵等人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现已查明,于兵涉嫌收受瑞星公司贿赂、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涉案金额巨大。齐坤涉嫌收受瑞星公司常务副总赵四章的贿赂。据来自检察系统的消息,于兵涉案金额高达4000多万元。

据纪检部门调查,于兵还存在变造户口、私办护照和境外身份并擅自多次出境等问题。于兵持有5本因私护照,自2001年以来持因私护照出境30次。2008年7月23日,于兵潜逃。9月10日,于兵被北京市检察院批准逮捕,9月18日被抓捕归案。10月7日,张鹏云、齐坤被北京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此案已移送司法机关。

来自纪检部门的信息证实,因涉嫌行贿,瑞星公司常务副总裁赵四章2008年8月1日准备出境时,在首都机场被纪检机关带走接受调查,现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让微点蒙冤3年的假案终于真相大白。在国家相关部门的大力保护下,历经磨难的微点主动防御软件,再次迈开了新的创新历程

如何认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一、案情

公诉机关: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吕某某,男,25岁,广东省广州市人,高中文化,无业,1998年5月5日被逮捕。

辩护人:李某某、廖某某,广东环宇商务律师事务所律师。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吕某某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吕某某入侵中国XX多媒体通信网广州主机(以下简称广州主机)和蓝天BBS主机,进行修改、增加、删除等一系列非法操作,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二款的规定,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请依法判处。

被告人吕某某当庭辩称:我修改广州主机的root(更高权限)密码,是经过该主机的网管员同意的,不是非法修改。我入侵广州主机和蓝天主机,目的是要尝试进入别人主机的 *** 是否可行,从中学习如何保障 *** 安全,并非从事破坏活动。

吕某某的辩护人称:被告人吕某某没有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破坏,其入侵行为没有使计算机信息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没有产生严重后果,起诉书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应当宣告吕某某无罪。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1997年4月间,被告人吕某某加入国内黑客组织。1998年1至2月间,吕某某使用自己的手提电脑,盗用邹某、王某、何某、朱某的帐号和使用另外两个非法帐号,分别在广东省中山图书馆多媒体阅览室及自己家中登录上网,利用从互联网上获取的 *** 攻击广州主机。在成功入侵该主机系统并取得更高权限后,吕某某非法开设了两个具有更高权限的帐号和一个普通用户帐号,以便长期占有该主机系统的控制权。期间,吕某某于2月2日至27日多次利用gzlittle帐号上网入侵广州主机,对该主机系统的部分文件进行修改、增加、删除等一系列操作,非法开设了gzfifa、gzmicro、gzasia三个帐号送给袁某(另案处理)使用,并非法安装和调试 *** 安全监测软件,未遂。2月25日、26日,吕某某先后3次非法修改广州主机系统的root密码,致使该主机系统更高权限密码3次失效,造成该主机系统管理失控约15个小时。当广州主机网管员之一次发现使用自己设置的root密码无法进入主机的超级用户状态对主机进行管理时,吕某某上网主动要求与网管员对话,询问网管员是否将密码丢失了,声称他能将密码修改回来。当网管员询问其是否将网管员设置的密码修改了时,吕某某矢口否认。在此情况下,网管员为能进入并操作主机,只得同意吕某某“帮助”他将密码修改回来。吕某某随即将root密码已经改为root123密码一事通知了网管员。网管员经试验root123密码可用后,为安全起见,又把root123设置为另一密码。但是网管员随后即发现,他刚改过的这一密码,又被改回为只有吕某某和网管员知道的root123密码。2月26日下午,广州主机采取了封闭普通用户登录进入该主机的措施后,只有吕某某仍能以非法手段登录进入,期间该主机的root密码第三次失效,吕某某再次主动与网管员交谈,虽然仍否认自己修改了主机的密码,但是将能够进入主机的新root密码告诉了网管员。吕某某实施了入侵行为后,把其使用的帐号记录删除,还将拨号信息文件中的上网 *** 号码改为12345678或00000000,以掩盖其入侵行为。

此外,1998年2月12日,被告人吕某某还利用。Lss程序和所获得的密码对蓝天BBS主机进行攻击,在取得该主机的更高权限后提升LP帐号为更高权限用户帐号,以便长期取得该主机的更高权限。

上述事实,有吕某某的作案工具等物证,作案地点的照片和通信记录、文件记录等书证以及鉴定结论、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

二、判决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伴随着计算机信息系统不断深入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针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也逐渐增多,成为社会不安定的一种因素。依法惩治这类犯罪活动,已成为刑法的一项重要任务。

国务院1994年2月1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七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被告人吕某某违反这一规定,利用其掌握的知识入侵广州主机、蓝天BBS主机信息系统,取得控制该系统的更高权限,实施了增设更高权限的帐户和普通帐户,对广州主机存储、处理和传输的数据进行删改、监测,3次修改广州主机的更高权限密码等3种破坏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款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二款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计算机信息系统上的帐号和密码,是以数据形式表现出来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的一部分。被告人吕某某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上的帐号和密码进行修改、增加,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款的规定。而吕某某在广州主机系统中安装并调试 *** 安全监测软件,则是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其行为触犯了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吕某某的行为已经危害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造成广州主机管理失控、不能正常运行的严重后果,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应当依法处以刑罚;对其用于犯罪的本人财物,应当依照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被告人吕某某入侵广州主机后,成为该主机除网管员以外唯一获得更高权限的人。尽管吕某某矢口否认私自修改过广州主机的root密码,但是在网管员将吕某某告诉他的root123密码设置为另一密码,而他设置的这一密码随即就被改回为只有他和吕某某才知道的root123密码,这一情节足以证实修改密码的人不能是其他人,只能是吕某某。

被告人吕某某掌握并修改了广州主机的密码,致使网管员也不能进入主机系统进行管理工作。在此情况下,吕某某将自己修改的密码告诉网管员,使网管员能够继续操作主机。这一行为只是减轻了犯罪的危害后果,不能改变行为的犯罪本质,更不是为网管员提供帮助。

无论出于何种目的,非法进入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删除、修改等操作,致使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造成严重后果的,都是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被告人吕某某及其辩护人关于修改密码是经网管员同意的,进入信息系统是为了学习,且没有破坏该信息系统,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意见,不能成立。

综上,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9年8月19日判决:

一、被告人吕某某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二、缴获被告人吕某某作案用的手提电脑1台,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吕某某没有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没有抗诉。

我想去派出所报案,债务纠纷可以报警吗

报案是公民的权利,但对于单纯民间债务纠纷,警方不得进行干涉;如果因债务纠纷引起打架、斗殴等治安管理事件的,警方可以从中调解;根据法律规定,公民对于民事经济纠纷,应当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瑞星2009

让每个人都知道

2008年10

月18日,一个普通的日子,但对北京东方微点公司来说,却具有特别意义。

这一天,员工们欣喜地传阅着一封来自北京奥运会开闭幕式运营中心的感谢信。这封并不长的感谢信指出,北京奥运会开闭幕式运营中心自使用能有效防范新病毒和未知病毒的微点主动防御软件以来,中心 *** 信息系统成功阻止了黑客和各种病毒对运营中心数百台电脑的攻击和入侵,从未发生过开闭幕式有关方案等各种信息泄密事件。“微点主动防御软件作为北京奥运会开闭幕式运营中心唯一使用的反病毒软件,为保障开闭幕式运营中心 *** 信息系统的安全高效运行和奥运会、残奥会开闭幕式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作出了突出贡献”。

读着感谢信,手捧北京奥组委颁发的“突出贡献”纪念证书,刘旭,这位著名反病毒专家,热泪长流。微点主动防御软件在北京奥运会开闭幕式运营中心的应用,标志着我国自主研发的主动防御计算机病毒技术,成功经受了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的重大考验,打了一场漂亮的信息安全主动防御战。但是,外人难以想像的是,微点公司是在背负着一个巨大“黑锅”的压力下,凭着独有的创新技术,赢得了北京奥组委对微点主动防御软件的认可。

“这荣誉来的太心酸,这自豪来的太不容易。”记者昨日采访世界首套主动防御软件———微点软件的创新历程时,刘旭如此对记者说。

原始创新:撼动了谁的恐慌神经

凡使用过计算机的人,几乎都用过杀毒软件,对杀毒软件只能查杀老病毒,很难对付新病毒和未知病毒的缺陷不无感触。尽快研发能够主动防御新病毒和未知病毒的新型反病毒软件,不仅是广大用户的迫切需求,也是国际反病毒公司竞争的焦点。谁能更先开发出满足这种需求的新一代反病毒产品,无疑将在市场竞争中占据很大的优势。

著名反病毒专家、瑞星杀毒软件的原设计者和发明人刘旭,辞去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总工程师两年后,创办北京东方微点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带领科研人员开始了以防新病毒和未知病毒为主要功能的新一代反病毒产品的自主研发,并在国际反病毒领域率先创立“监控并举、动态防护”主动防御体系,成功研制了以程序行为监控、程序行为自动分析、程序行为自动诊断为技术特征,与杀毒软件思路完全不同的反病毒产品———微点主动防御软件,实现了反病毒技术由被动事后杀毒到主动防御的重大跨越,同时申请了6项发明专利。

2005年5月13日和5月31日,光明日报在显著位置发表了刘旭关于“杀毒软件亟待克服重大技术缺陷我国应尽快研制主动防御型产品”和“主动防御电脑病毒并非天方夜谭”的观点,对国内杀毒软件厂商产生了巨大的冲击。

正是刘旭发表的观点在业界产生的反响和微点主动防御软件研制成功的消息,特别是业界关于微点主动防御软件可能带来反病毒市场格局变化的评价,引起了杀毒厂商尤其是国内更大杀毒厂商北京瑞星公司的极大恐慌。瑞星公司非常担心瑞星杀毒软件的市场前景,而恐慌的背后便是要想法阻止微点主动防御软件上市销售。但是,瑞星公司深知用正常的商业竞争手段无法阻止微点软件上市。在获悉微点主动防御软件研制成功的消息后,瑞星紧急找到了时任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 *** 安全监察处(以下简称网监处)处长于兵,共同商量对策。于是,一个通过制造假案阻止微点主动防御软件上市的阴谋出笼了。

2009-12-15 19:36 回复

cike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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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刘旭和微点的厄运由此开始。

灭顶之灾:微点软件遭飞来横祸

正当微点公司紧锣密鼓为产品上市销售做准备时,2005年7月5日起,微点公司莫名其妙地被网监处调查。网监处先是以“反病毒公司资质调查”为由,后又以“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案件调查为名,对微点公司进行了一个多月的“检查”,频繁传唤包括专家刘旭在内的公司管理、研发人员。同年7月21日,办案人员将扣押的装有微点核心技术的计算机送到瑞星公司。刘旭对记者说,庆幸的是,微点公司对被扣计算机中的核心技术数据采取了严格的加密,这增加了瑞星公司窃取微点主动防御软件源程序等的难度。于兵通过办案人员给刘旭“指明”两条出路,“一是把公司卖给像瑞星这样有实力、有背景的公司,二是不要在北京设立公司,搬回原籍福建”。

2005年7月28日,网监处对微点公司副总经理田亚葵刑事立案。8月30日凌晨,网监处以涉嫌“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为由,将田亚葵刑事拘留。9月6日,网监处以微点公司涉案为由,给全国唯一防病毒产品检测机构———国家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验中心发公函,要求其对微点主动防御软件不予检测,达到了阻止微点主动防御软件上市的目的。

不仅如此,为诋毁微点公司声誉,网监处还向媒体发布了微点公司“放毒”的假新闻。2005年10月22日,一条题为“北京破获全国首例故意传播 *** 病毒案件”和“全国 *** 病毒之一案告破,杀毒公司传播多种病毒”的消息,在北京和全国各大媒体刊出,震惊业内外。

网监处向媒体发布的“国内首例防病毒公司传播病毒案”的这条消息称,2005年7月2日,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接北京多家防病毒公司报案,称本公司互联网上病毒监测预警平台显示,2005年1月以来,计算机病毒一直呈上升趋势,尤其五六月份达到高峰,传播范围有扩大的趋势。接报后,网监处立即开展“调查”工作。消息称,“北京东方微点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在世界首创主动防御病毒软件,打破了对于计算机病毒全世界只能被动防御的局面。然而,该公司在软件研制过程中,违规在互联网上下载、运行多种病毒”,“致使计算机病毒在互联网上大量传播,严重危害 *** 安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这宗故意传播 *** 病毒案在全国尚属首例”。“8月30日,公安机关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将涉嫌‘故意 *** 、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该公司副总经理田亚葵刑事拘留”。

“防病毒公司传播病毒”的新闻迅速在社会传播,唾骂声四起。对反病毒厂商来说,没有比背上这样的“黑锅”更令用户鄙视了。微点公司如同被钉上了十字架,声誉扫地。不仅如此,网监处还通过 *** 和电视,通缉另一名员工崔素辉,造成微点员工人心惶惶。

然而,谁也不会想到,这起震惊全国的“国内首例防病毒公司传播病毒案”是有人阴谋制造的假案。

*** :制造假案用心何在

我国对病毒防治产品实施销售许可证制度。按照规定,申请销售许可证,必须提供企业经营执照、产品研发备案证明、公安部指定机构的产品检测报告三个要件,而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尤为关键。没有检测报告就无法拿到销售许可证,阻止微点主动防御软件检测也因此成了瑞星公司和于兵阻止微点主动防御软件上市的毒辣手段。

2009-12-15 19:36 回复

cike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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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来自北京纪检部门的信息证实,原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处长于兵就是在微点公司办理产品上市相关手续之际的2005年7月初,接受北京瑞星公司的请托,指令网监处案件队副队长张鹏云“铲”了从事计算机病毒防范软件研发业务的东方微点公司。

要“铲”反病毒公司,最直接最致命的莫过于让其背上“传播计算机病毒并造成重大损失”的罪名。2005年8月,于兵指使张鹏云和网监处产品管理科副科长齐坤,到北京思麦特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和北京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管理部,调查了解公司电脑被病毒感染及造成损失的情况。在听取张、齐二人汇报上述二家公司有病毒感染但未造成损失的情况下,于兵仍授意二人让思麦特公司和健桥证券公司,分别出具了10万元虚假损失的证据材料。

微点公司副总经理田亚葵被刑事拘留后,由于缺少报案材料,2005年9月,于兵指使张鹏云、齐坤到北京江民新科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金山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做工作,让这些公司分别出具了虚假的“病毒暴发”报案材料。

为对田亚葵传播病毒案件涉及的“损失”进行评估,瑞星公司常务副总赵四章向于兵推荐了由瑞星公司独立监事邹某为合伙人的中润华会计师事务所。网监处将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虚假评估报告,作为认定田亚葵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要证据。

网监处在案件调查中“认定”,田亚葵所用的与互联网连接的笔记本电脑中,有4种病毒于2004年12月21日被激活,通过ADSL向外传播,造成较大损失。经北京纪检机关调查,网监处指证的田亚葵笔记本电脑上网的ADSL当时还没有开通,这部ADSL是在几个月后的2005年4月1日才开通使用。而所谓的田亚葵“激活”4种病毒,也与事实相违背。经国家信息中心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重新鉴定,在田亚葵笔记本电脑中仅发现上述4种病毒中的3种病毒,而且从未被激活过。

据北京纪检部门调查,“北京东方微点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传播计算机病毒案件”,是于兵应北京瑞星公司之请托,指使张鹏云、齐坤,调取假报案、假损失、假鉴定等证据材料制造的假案。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一假案造成微点软件上市受阻近3年,企业蒙受直接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微点声誉受到极大伤害,公司背负的“防病毒公司传播病毒”罪名,至今还未得到公开 *** ;无辜锒铛入狱的田亚葵和被通缉的年轻员工崔素辉更是身心受到摧残。

不弃不离:艰难的取证举报路与正义的支持

微点副总田亚葵被捕后,研发部负责病毒库保管、年仅23岁刚刚大学毕业的崔素辉,也无辜遭到了警方通缉。小崔东躲 *** 不敢来上班,几年不敢回老家河北过春节。2006年除夕夜,小崔躲在福州的一家小旅店里,嚎啕大哭。问苍天,为什么自己有家不能回?!

在网监处三天两头来研发部传唤讯问技术人员的情况下,员工们担惊受怕,有的员工见到穿警服的就紧张,研发工作受到很大干扰,无法正常进行。为保存公司研发实力,刘旭做出了把研发部从北京悄悄转移到福州的决定。为了员工的人身安全,刘旭特意将20多人的火车票终点站买到厦门,但安排大家在离福州较远的一个小站下车,然后找了两辆中巴车在夜深人静时把研发部员工接到了福州,而这一转移就是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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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在田亚葵被逮捕和崔素辉被通缉后,刘旭清楚地知道,这个时候公司更不能没有自己。一方面,研发人员的情绪不稳定,最需要鼓励,更需要主心骨;另一方面,必须尽快向有关部门举报微点无辜遭陷害的重大情况。为了保证自己的通信安全,刘旭每天在自己的包里装着9部手机,用9个手机号与研发负责人和公司高层等单线联系。

2005年中秋节前后,为防止办案人员跟踪,刘旭多次路过家门而不敢回。连续几天,刘旭每晚都要换几个宾馆,最多的时候一晚上换了5个地方躲藏,他不知道自己要躲到哪一天。对攻克技术难题从不服输从不低头的刘旭,看着万家灯火,中秋节晚上留下了悲愤的泪水。但是,刘旭始终坚定着一个信念,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已经成为国策的今天,微点公司研发的对用户、对国家信息安全都有现实意义的主动防御软件,一定会得到国家保护。作为首善之区,在建设更加和谐自主创新环境的当前,造假陷害微点的“黑手”最终会被查办,正义一定会战胜邪恶!

正是抱着这样朴实的信念,在产品拿不到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微点公司以测试版供用户在网上下载测试和免费试用近3年,不断完善产品,创了软件公测时间之最。刘旭以自己的信念和对技术的执着凝聚公司员工的同时,从书店买回一大堆法律书籍。他拿出了研究病毒的韧劲开始钻研厚厚的法律条文,并开始了大量艰难的取证。

刘旭边取证边向有关部门 *** 、举报和反映情况,寻求正义支持。2007年5月,刘旭向更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国家有关部门的举报,得到了高度重视。经更高人民检察院认真调查和过问下,同年11月20日,田亚葵在被羁押11个月和取保候审12个月后,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对田亚葵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微点主动防御软件在被封杀长达两年半后,获准向国家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验中心办理产品上市销售前的检测手续,为申请产品销售许可证扫除了障碍。微点主动防御软件在通过国家检测机构检测后,终于获得被阻挠了近3年的销售许可证。

刘旭的境遇也受到了中央主要媒体的高度关注。新华社先后3次以内参的形式做了报道,呼吁保护原始创新成果。科技日报在2007年12月19日和12月25日,在显著位置分别以《微点软件的上市之路为何如此艰难》和《谁保障自主创新成果不遭封杀》为题,对于兵封杀微点软件的事件进行了披露,发出了“微点事件”背后到底是否另有“黑幕”,背后到底是否有“黑手”,“黑手”到底有多长的拷问。

与此同时,微点主动防御软件作为重大原始创新成果,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权威机构北方计算中心在组织了专门的攻防测试后,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微点主动防御软件的研发成功,是反病毒核心技术的重大突破和创新”,并建议国家有关部门予以重视和支持。微点主动防御软件更因其技术的独创性,被科技部列入国家863项目,这给逆境中的刘旭和微点公司以巨大的精神鼓舞,使刘旭更坚定了对自主创新的信念。

也就在北京奥运会前夕,北京市纪委接到实名举报,反映原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处长于兵、案件队副队长张鹏云、产品管理科副科长齐坤存在徇私枉法等问题。市纪委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对于兵等人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现已查明,于兵涉嫌收受瑞星公司贿赂、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涉案金额巨大。齐坤涉嫌收受瑞星公司常务副总赵四章的贿赂。据来自检察系统的消息,于兵涉案金额高达4000多万元。

据纪检部门调查,于兵还存在变造户口、私办护照和境外身份并擅自多次出境等问题。于兵持有5本因私护照,自2001年以来持因私护照出境30次。2008年7月23日,于兵潜逃。9月10日,于兵被北京市检察院批准逮捕,9月18日被抓捕归案。10月7日,张鹏云、齐坤被北京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此案已移送司法机关。

来自纪检部门的信息证实,因涉嫌行贿,瑞星公司常务副总裁赵四章2008年8月1日准备出境时,在首都机场被纪检机关带走接受调查,现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让微点蒙冤3年的假案终于真相大白。在国家相关部门的大力保护下,历经磨难的微点主动防御软件,再次迈开了新的创新历程。

来源:科技日报

利用木马病毒盗取信息的诈骗是怎样实现的?

木马程序属于计算机病毒的一种,但与一般的病毒不同,它一般不会进行自我复制,也并不会“刻意”去感染其他文件。它通常会伪装成程序包、压缩文件、图片、视频等形式,通过短信、网页、邮件等渠道引诱用户下载安装。如您打开了此类木马程序,您的电脑或手机等电子设备便会被编写木马程序的不法分子所控制,从而造成信息文件被修改或窃取、电子账户资金被盗用等危害。例如,目前有不法分子利用伪基站冒充银行发送短信,短信中的链接其实是一个“钓鱼网站”,而下载的客户端实际上是一个木马病毒。不法分子利用木马病毒窃取卡片信息并进行 *** 购物,同时将发送到客户手机上的短信验证码转移到了自己的手机上,从而完成支付。

为防范上述诈骗行为,保护您的账户资金安全,向您提出以下建议:

1.不法分子能利用“伪基站”冒充任意号码发送短信,因此即使收到中奖、软件推荐等显示为官方号码发送的短信,仍需保持警惕,建议回拨进行确认。

2.木马病毒往往会伪装成其他应用,并通过“钓鱼网站”、短信、图片、邮件、压缩包、聊天软件等方式传播,建议不要随意点击来历不明的应用软件等内容。

3.安装防火墙及杀毒软件,定期杀毒并定期更新系统补丁,保护移动终端安全。

4.下载网银支付类应用要到官方网站进行下载。

5.开通短信通知服务,账户发生异常变化后,及时联系银行,封锁账户或挂失卡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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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酷初霁
     发布于 2022-05-31 18:07:55  回复该评论
  • 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该公司副总经理田亚葵刑事拘留”。“防病毒公司传播病毒”的新闻迅速在社会传播,唾骂声四起。对反病毒厂商来说,没有比背上这样的“黑锅”更令用户鄙视了。微点公司如同被钉上了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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