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凯文.米特尼克有什么事迹?
- 2、"叮咚"一声,阿叶从睡梦中惊醒,睡眼惺忪地去开门,他怎么都不会想到,听
- 3、求《分析并研究国内计算机犯罪的情况(包括犯罪的类型、相关法律等)》报告的思路
- 4、中国少年黑客排行榜
- 5、给我介绍一下世界各国的有名黑客事迹
- 6、袁雨忻的介绍
凯文.米特尼克有什么事迹?
凯文.米特尼克, 他是之一个在美国联邦调查局"悬赏捉拿"海报上露面的黑客。他由于只有十几岁,但却 *** 犯罪行为不断,所以他被人称为是"迷失在 *** 世界的小男孩",以下是他的事迹:
1、1983年,他因被发现使用一台大学里的电脑擅自进入今日互联网的前身ARPA网,并通过该网进入了美国五角大楼的的电脑,而被判在加州的青年管教所管教了6个月。被释后,米特尼克干脆申请了一个号码为“XHACKER”即“前黑客”的汽车牌照,挂在自己的尼桑车上。然后,米特尼克继续在 *** 上横行无忌,时而潜入软件公司非法窃取其软件。
2、1988年他再次被执法当局逮捕,原因是:DEC指控他从公司 *** 上盗取了价值100万美元的软件,并造成了400万美元损失。这次,他甚至未被允许保释。心有余悸的警察当局认为,他只要拥有键盘就会对社会构成威胁。米特尼克被判处一年徒刑。一年之后,他又马上施展绝技,成功地侵入了几家世界知名高科技公司的电脑系统。根据这些公司的报案资料,联邦调查局推算它们的损失共达3亿美元。正当警方准备再度将之逮捕时,米特尼克突然从住所消失,过起了逃亡的地下生活。
3、1995年2月15日,下村勉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发现了米特尼克的行踪——藏匿在北卡罗来纳州的一个小镇,并迅速通知美国联邦调查局将这个被称为“最出色的 *** 窃贼”、“地狱黑客”的米特尼克逮捕。1995年2月,米特尼克终于被送上了法庭。 这次,他被指控犯有23项罪,后又增加25项附加罪。
扩展资料
1、凯文.米特尼克鲜为人知的事实:米特尼克曾被判到社区治疗中心治疗一年,在这段时间为了戒掉自己的计算机瘾,他曾经登记参加了一项专为各种瘾君子准备的12步计划。
2、之一次接触计算机:在他十几岁的时候,米特尼克还买不起自己的计算机,他只能赖在一家卖无线电的小商店里,用那里的样品及调制解调器来拨号到其它计算机。自己独特的工具:在潜逃的三年里面,米特尼克主要靠互联网中继聊天工具(IRC)来发布消息以及同朋友联系。
"叮咚"一声,阿叶从睡梦中惊醒,睡眼惺忪地去开门,他怎么都不会想到,听
“叮咚”一声,阿叶(化名)从睡梦中惊醒,睡眼惺忪地去开门,他怎么都不会想到,听了无数次的宾馆门 *** ,这一次,在向他宣布:18岁的生日,将在看守所里度过。
17岁,初中毕业,完整破译并掌握19万个银行账户的资料,涉及近15亿的案值,犯罪团伙成员涉及9个省区14个市。这起被公安部督办的“海燕3号”特大信用卡诈骗案,主犯竟然是个未成年的孩子。这让成功侦破此案的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人员“大为吃惊”。
作为首例“所有作案过程均在网上完成”的“特大案件”,办案人员在侦破过程中的压力,可想而知。他们已经很难记住,多少个深夜,手机屏幕在“嘀”的一声后,开始闪烁,然后起身,时刻准备投入“战斗”,一群人在那弥漫着浓烈烟味的小屋中,寻找和发现线索。这就是“反黑客”战斗的状态,阿叶被抓获的时候,公安部称,该案“取得了近年来打击伪卡犯罪的更大战果”。
但是,就在“享受”这一重大“战果”的时候,一位曾多次侦破“少年黑客”案件的警察感叹:太可惜了,他们,还只是一个孩子,他们的计算机技术,不得不令人佩服,称他们为“天才”,一点也不为过。如果能将这些才能用在“正道”上,才是件值得兴奋的事情!
边缘的天才少年
“我不喜欢课堂上学的知识,我只喜欢电脑技术。当我三年级之一次凭自己的实力破解了电脑开机密码后,我就对 *** 黑客特别感兴趣。我认为黑客就是破密码、盗号、卖装备。在网上,我有志同道合的朋友,也有很多‘客户’。我可以不费吹灰之力盗来上百个 *** 账号,我上个月还从‘地下城与勇士’里盗来一件宝物卖了800元钱。只要运气好,每天赚1000元都没问题。”这是一位名为冰冰的少年黑客的自白。
“他们就是出于对技术的爱好,这种兴趣可以用‘痴迷’来形容,多数黑客都有天才的感觉,很小的时候就对计算机非常熟悉,学习技术也很努力刻苦,他们不是思想里就有反社会的价值观,我们现在整体对他们的评价有偏颇,一味地认为他们就是‘坏蛋’,就是‘盗窃犯’,这当然有问题。
”广东警官学院公共管理系副主任、中国社会学会犯罪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吴兴民说。
这几年,吴兴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如何正确引导这些少年黑客走向“正途”?“针对他们的想法想对策,才更可行。”吴兴民说。为此,他在国内五大黑客论坛“潜身”三年,并对两个黑客群进行了近一年的观察,用三个月时间日夜跟踪记录,并对多位黑客进行深度访谈,走进他们的生活和内心,写出了自己的博士论文,并出书《秩序、冲突与转变:黑客群体的日常生活实践研究》。
“在研究过程中,我不断地接触到‘黑客是一种精神’这样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黑客既不能用“入侵者”来说明,也不能用“技术爱好者”来说明,它其实是一种精神的表征,是一种狂热、执着的学习精神,一种精益求精的学习精神,学习成为他们的一种生活方式。无论是高手还是菜鸟,越来越将学习看作之一要务,并非高手便不用学习了。善于思考、勤奋学习、主动学习的精神是作为一名黑客必备的素质。确实,很多研究结果证明,成为一名优秀黑客的许多品质——敢于冒险、极端自信、搞破坏并搞明白的驱动力、被认可的愿望——既是成为成功企业家的关键因素,也是时刻身处离犯罪一步之遥的险境。
确实,有专案组人员回忆,当年为破获一起类似案件,前往一名少年黑客的住所,依法搜查取证时,搜到的东西让他们“惊呆了”,那种反差,至今还在。专案人员在一个老式废旧收音机里找到一件磁条读写器和一沓人民币,从卧室里的橱柜、床铺上还搜出《编程之道》《数据压缩技术原理与范例》等有关电脑软硬件技术书籍60多本,还有包括邮政储蓄卡在内的全国各商业银行储蓄卡资料,及各种储存有编程资料信息的软盘6张,以及12页密密麻麻写有各种数据公式的稿纸。“如果不是办案,看到这些数据和公式,我宁愿相信,我发现了一位计算机天才!”该人员说。
在另一个世界,寻找认同
有人这样形容少年黑客:这是一群才华横溢的年轻人,他们衣着不整、头发蓬乱地坐在计算机前,双眼深陷,闪烁着灼人的光芒,整天沉浸在一种自大狂们所特有的那种无上权威的梦幻之中。他们一旦坐在计算机面前,就像赌徒目不转睛地盯着正在转动的骰子一般将全部注意力集中在电脑屏幕上,随时准备敲击键盘。但是走在大街上,他们与常人几乎无异,除了因经常在电脑旁熬夜而脸上显现出一些倦意之外……
“任何一个群体,都需要有一个价值体系去激励他们,现实生活中,黑客一直处于反面的状态,他们没有办法得到认可,得到激励,慢慢地,就可能会通过利益关系来强调他的技术水平高,甚至是走上犯罪的道路。这和这个社会整体的氛围有关系。”吴兴民说,“他们就是贪玩儿、好胜,当然和不良教育有关,但这更多的是社会性的问题,不是他们自己能解决的。我们更应该从文化上去理解他们,认可他们的才能和技术。”
“我是一个网虫,没有什么本事,但是我知道在这个十七八岁的年龄,人才简直是数不胜数,从音乐到文学,从电脑到艺术,我认识的人才几乎可以用包罗万象来形容。我不是个无聊的网民,我不会每天看着网上的头像兴奋个半天,我是一个饥渴的虫子,吮吸着 *** 这个营养丰富的果实。”一名黑客少年这样形容自己对 *** 的痴迷。他还介绍了他的小伙伴admin。
“admin比我大一岁,那年我上高一,他高二。他说他学习不好,打算以后靠自己丰富的电脑知识闯一个天下出来。我很佩服他,我就没有这样的理想,我只想好好的读完高中,然后选一个三流大学读完,老老实实地做一个工人或者文员,平淡地过一辈子。admin说我没有志气,说他要开发一个超过Windows的操作系统,让我等着用。我笑笑,我满以为有他这个本事的人,可以被某某大学破格录取的,但是他没有。”
如此沉迷于 *** ,毕竟不是一件“好事”。长期从事青少年违法犯罪研究的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法律研究所所长郭开元认为, *** 亚文化可以诱发青少年 *** 犯罪心理的形成。 *** 亚文化是指在 *** 虚拟空间中存在的边缘文化,表现为崇尚自我、推崇黑客行为和 *** 自由等价值标准和行为模式。 *** 亚文化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有着不良影响。在 *** 亚文化的影响下,青少年容易形成不良的 *** 瘾癖,诱发 *** 心理障碍,表现为:情绪低落、没有愉 *** 或兴趣丧失;生物钟紊乱,精力不足;自我评价能力降低,思维迟钝;社会活动减少,饮酒、吸烟等自我伤害行为增加;中断与外界的交往,人际关系淡漠,内心处于自闭状态;易形成偏执性心理。这些 *** 心理障碍可能诱发 *** 违法犯罪行为。
由于 *** 的虚拟性,在少年黑客们看来,黑客活动是对他们 *** 技术的磨炼和检验,是他们 *** 个人智慧的体现与发挥,是他们对成人世界既定秩序的好奇与挑战。相比传统青少年犯罪,少年黑客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较为容易,隐蔽性强,证据的收集、固定等案件的侦查难度大,这就使违法犯罪者认为在 *** 上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很少受到法律追究。另外,黑客等犯罪行为不断地被其他网友认同和效仿,经过自我合理化的过程,消弭心中的罪恶感,忽略其违法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铺设合理合法的成长途径,更为重要
而在吴兴民看来,少年黑客走上犯罪的道路,不应将其“特殊对待”,“把他们看做青少年犯罪就对了”,“黑客不是一个职业,就是玩儿,大部分都是青少年,成年人就不做这个了,就会用技术去做一些事情了,这和他们的年龄段、生理、心理发育有关,我们正确地看待就好了。”如今,吴兴民认识的那些早期的黑客,大部分已经就业,过上了正常的生活。
“对于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就要按法律来,《刑法》里有专门的条款,但是使用率不高。
”吴兴民说,“大部分黑客的行为都很轻,在惩罚的同时,应更加注重教育和引导。很不容易,但是,有些事情必须得做!我们也都在做。”
他记得,当年被社会和媒体广泛关注的神秘的黑客高手, 网上排名之一的“黑客站长”,高二时三天写出20万字的《黑客攻击防范秘技》并畅销,17 岁时就担任多个网站的CEO,经过计算机专家的知识考核和能力测试,作为特招生进入复旦大学学习。
在上海市长宁区法院,对犯窃取、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的赵星的“引导”,让郭开元印象深刻。由于赵星是未成年人,还在学校读书,警方没有对其实行拘禁,审判也是在一个简易法庭中进行的。学校方面为了帮助赵星,专门成立了帮教小组,辅导他的学习,关注他的思想动向。据校方介绍,赵星在校表现良好,在帮教小组的观护下,开始积极融入集体,在期末考试中也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
而长宁区法院综合考虑了检察院的起诉意见、赵星的表现和学校的陈述,认为赵星虽然犯罪,但颇有悔过之意,是一个需要挽救且值得挽救的对象。在法庭上,检察官和法官分别对赵星进行了深刻的批评教育,指出身怀技术应当正确应用,不该把聪明用在旁门左道的地方;作为青少年,在交友方面也应慎重,必要时应该多一些防备心理,避免为他人所利用;由于年少无知,缺乏分辨是非的能力和对事情的处置能力,遇事应该多与父母沟通。
对于很多黑客少年法律意识淡薄的现实,郭开元建议,可以利用微博等新媒体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法制教育。部分检察院、法院开通微博,作为与未成年人及其家长的互动交流平台,围绕“未成年人与法”主题,设置带法回家、 *** 动态、以案释法等栏目,及时对未成年人开展预防犯罪等方面的法制教育,给未成年人一定的警示教育,使他们引以为戒,达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目的。
而在吴兴民看来,一些国家在这方面有一些特殊的法律规定,其实我们也可以借鉴,比如,剥夺他们使用计算机的权利,用罚金来代替其他处罚,“多种办法会更好,会更贴切他们的行为,惩罚他们也是,要有针对性,要贴切,他以后就不会再做了”。
他建议, *** 或其他机构,如果能够给这些少年黑客找一个更好的出路,像美国 *** 就默认黑客们每年搞“世界黑客大会”,让他们有一个合理合法的途径去展现自己的技术,比如组织比赛,用获奖的方式给予鼓励。还有,很多单位和公司聘请黑客做 *** 安全人员,或者自己成立 *** 公司,这样转变的人,还不少。
求《分析并研究国内计算机犯罪的情况(包括犯罪的类型、相关法律等)》报告的思路
浅议计算机犯罪的几个问题
来源: 作者:
内容摘要:计算机及信息 *** 的普遍运用,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出现了计算机犯罪这一新的犯罪方式.鉴于此种新型犯罪极大的危害性和惊人的发展速度,笔者将从计算机犯罪的定义,类型,刑事立法的历史和现状出发,着重论述我国计算机犯罪刑事立法存在的问题.计算机的普遍运用亟待立法予以保障,良好的法律机制与法律和环境将是其走向成熟的标志.
关键词:计算机犯罪 刑事立法
Shallowly discusses several problems about the crime of computers
Attract:The universal application of computers and internet plays a significant role i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economics and our social progress. Meanwhile, the crime of computers appears, too. Given the serious harms and the astonishing speed of this new type of crime, i am going to emphasize several problems consisting in the criminal legislation of the crime of computers in our country from its definition, type, history and present situation of the criminal legislations. The commom application of computers demands urgently an ensurance of legislations. A good legal system and legal environment will be?the sign of the computer's mature.
Key words:the crime of computers criminal legislations
一、计算机概述
随着计算机以及信息 *** 的普遍运用,越来越多的计算机违法案件引起人们的关注,从最初仅是针对钱财的犯罪,发展为针对政治、军事、知识产权等多个领域的犯罪;单机犯罪,发展到现在的 *** 犯罪、信息犯罪。计算机犯罪给国际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更多的威胁。
计算机的出现和迅速普及,给人类社会文明的进步带来了正反两方面都不可忽视的影响:一方面,计算机及计算机通信 *** 已经成为现代化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人类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随着计算机在社会中的普及程度不断提高,以计算机为犯罪对象或者犯罪工具的涉计算机犯罪也随之出现并发展。
当前国际上对计算机犯罪的解定大概分为广义说、狭义说和折中说三中类型。
1、广义说。广义的计算机犯罪的概念一般指所有涉及到计算机的犯罪形式,其范围非常广泛,但具体表述又各有不同。如美国司法部将计算机犯罪定义为“在导致成功起诉的非法行为中计算机技术和知识起了基本的行为。”欧洲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将其定义为“在自动数据处理过程中,任何非法的、违反职业道德的、非经授权的行为都是计算机犯罪。”广义说的优点在于其从犯罪学角度上较为完善的阐述了计算机犯罪的概念,但是广义说的观点无法从根本上区别计算机犯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使其在司法实践的实用性大大降低。
2、狭义说。狭义说将计算机犯罪的范围限制为将计算机资产和计算机数据作为犯罪对象的犯罪行为。狭义说的缺陷是很明显的,其所界定的范围过于峡窄,致使有的计算机犯罪行为无法归入这一类型,如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罪和窃取计算机服务罪。
3、折中说。他将计算机犯罪定义为计算机作为犯罪工具,或是作为犯罪对象的两种情况的犯罪。
当前,我国计算机犯罪的定义,大致有以下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计算机犯罪是指“利用计算机所实施的危害计算机系统(包括内存数据及程序)安全的行为”;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计算机犯罪是“行为人以计算机为工具或以计算机资产为攻击对象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从两种观点来看之一种观点的定义过于狭窄,而地二中观点又过于广泛,从司法实践中来看,大多可以归如传统型犯罪的范畴当中。所以计算机犯罪,是指以计算机资产(包括硬件资产,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服务)为犯罪对象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而“行为人以计算机为工具或以计算机资产为攻击对象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称之为涉计算机犯罪更为合适。
对计算机犯罪的类型进行分类,有助于从多种角度研究计算机犯罪这一新的犯罪形式、特征、外延及内涵,为彻底立法惩治和防范这一犯罪作出贡献。目前国内对计算机犯罪的分类 *** 主要与以下几种:(1)根据计算机是否受到侵害和计算机犯罪基本概念分类;(2)根据计算机犯罪的目的分类;(3)根据其所指向的具体对象和造成的危害后果 ;(4)根据刑事司法实践及计算机犯罪的特点等因素分类;(5)从计算机犯罪实践上分类等 *** 。根据计算机犯罪定义为“以计算机资产(包括硬件资产,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服务)为犯罪对象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可将计算机犯罪分为以下六类:
1、 窃和破坏计算机资产
2、 未经批准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资源
3、 批准或超越权限接受计算机服务
4、 篡改或窃取计算机中保存的信息或文件
5、 计算机信息系统装入欺骗性数据和记录
6、 窃或诈骗系统中的电子钱财
二、我国计算机犯罪刑事立法的历史和现状
我国在60、70年代由于客观原因,未对计算机犯罪过多的注意。进入80年代以来,随着计算机在我国的大量应用和普及,我国 *** 开始注意到计算机犯罪的严重性。较早的开始注意 通过有关计算机犯罪的惩治法规。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组建了计算机监理与监察司,负责全国计算机安全工作,也负责起草计算机安全规章、法规法律及研究侦破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该司于1988年正式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列》(草案)的起草工作,该条例于1994年2月18日由国务院公布实施。1996年8月,公安部修改刑法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安全罪方案〉〉(草稿),并将其部分内容规定如1997年通过刑法典中,即刑法第285条、第286条及287条,为我过惩处某些涉计算机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
此外,我国还相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1991年6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 *** 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1997年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 *** 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事实办法〉〉(1998年12月13日)。这一系列的法规、规章与相关法律共同构成了我国的计算机信息吸收同安全保护法律体系。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第285条、第286条、第287条对某些涉计算机犯罪进行了初步的规定。1997年12月9日更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51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将第285条规定的罪名统一为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罪,将第286条规定的罪名统一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罪。
三、我国计算机犯罪刑事立法的思考
计算机犯罪不断发展,数量日益增多,犯罪手段不断复杂化,犯罪主体、犯罪对象多样化的趋势下,我国刑法对计算机犯罪所作的规定越来越不适应新的形势,滞后性愈加明显,若任由这种情况发展下去,我国司法界将不得不面对在惩治某些计算机犯罪中无法可依的窘迫境地。为避免这一情况的发生,对我国计算机刑事立法进行发展和完善,使其跟上计算机犯罪发展趋势是非常有必要的。综合分析我国犯罪刑事立法现状,有以下几个问题有待解决。
1、罪名欠缺的问题。我国现行刑法 关于计算机犯罪的规定,重点在于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护,但没有充分认识到计算机资产的巨大价值。所以,应在现有的罪名上增加盗窃、破坏计算机设备罪等罪名。
2、刑法规定刑种设置单一及量刑较轻的问题。国外对计算机犯罪的惩罚通常是综合运用自由刑、财产刑和资格刑,而我国刑法对计算机只规定了自由刑没有规定财产刑和资格刑,不利于打击计算机犯罪。此外,我国刑法对计算机犯罪所规定的处罚较轻,反观某些计算机犯罪所具有的严重性和社会危害性,较轻的量刑显然与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不附,因此刑法应对计算机犯罪规定较为广泛的量刑幅度,在惩治该类具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计算机犯罪时,应处以与其社会危害性相符合的重刑。
3、未规定单位犯罪的问题。我国现行立法并没有规定单位可以构成计算机犯罪主题,但从过内外计算机犯罪发展的情况来看,在司法实践中所存在的由单位实施的计算机犯罪有不断增加的趋势。出于完善现有计算机犯罪刑事立法中增设单位可构成计算机犯罪主体的规定是很有必要的。
4、据种类欠缺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过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的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诉和辩解;坚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而在计算机犯罪审理中具有重大证据价值的电磁化信息却包括在内,因此有必要增设电磁记录物或电磁化信息也可作为证据的规定,以更有力的打击计算机犯罪。
5、出台单行的计算机犯罪刑事法规的必要性,作为完善计算机犯罪刑事立法的更佳方式,出台单行的计算机犯罪刑事法规是极有意义的我国应尽快在现在现有基础上颁布实施惩治计算机犯罪的单行的刑事法规,完善我国的计算机犯罪的刑事立法体系,更为有效的惩治和防范计算机犯罪。
6、关于犯罪主体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岁不要满十六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没有满十六岁的人对于计算机犯罪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从已有的计算机犯罪案件来看,进行计算机犯罪的有相当一部分是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他们拥有相当丰富的计算机知识,能够侵入 *** 上的计算机,也称为“少年黑客”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因此,应将计算机犯罪列到刑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之中,将会对于遏止计算机犯罪起到很大的作用。
7、关于计算机犯罪 *** 同犯罪的问题。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的共同的犯罪”也就是犯罪人是多数的,我们都知道计算机可以是 *** 的终端,人们通过计算机连接到 *** 之上, *** 是一个不受传统空间的限制的,通过 *** 可以连接两个不同地区甚至是不同国家的人,对于这种不同地区的计算机共同犯罪来说,和传统的共同犯罪是不一样的,它的犯罪侦察和证据的收集是比较困难的,就决定了犯罪的定罪和量刑上比较困难,如果是两个国家的人通过 *** 连接来共同犯罪的话就更难了,也涉及到一个犯罪管辖的问题。我国法律还没有关于在计算机共同犯罪有所规定,对于这方面我们很期待。
8、关于过失犯罪的规定的问题。我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犯罪的过失是与犯罪的故意并列的犯罪主观罪过形式之一,是过失犯罪的主观心理态度。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五条关于果实犯罪的规定,所谓犯罪的过失,就是指行为人应当遇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一种心理态度。在计算机犯罪中对犯罪后果的预见应该区别一般犯罪。在计算机犯罪中,并不需要行为人对其行为的后果要有很清楚的认识,只要行为人作为一个合理的小心的计算机系统使用者应当知道自己不被允许作某些行为,知道这些行为具有数据进行破坏的可能,那么就可以认为行为人对其后果有预见,而不需要行为人对起操作具体会引起社会多大的危害、对计算机信息系统有多大的改变有清楚的认识。由于计算机犯罪的复杂性和我国计算机犯罪立法的滞后性,很难断定是不是计算机犯罪,应该具体分析行为人的情况来断定是否是符合计算机犯罪的主观要件。
9、关于几种计算机犯罪形态的分析及其对刑罚的影响。
(1)犯罪预备的情况。我国刑法第二十二条之一款“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创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是故意犯罪过程中未完成犯罪的一种停止状态,是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的犯罪停止状态。在计算机犯罪中如某人 *** 好木马程序准备攻击某计算机系统,在还未实施时被 *** 警察发现并逮捕。
(2)犯罪未遂的情况。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之一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在几栓机犯罪中如某人攻击计算机系统时因该系统安全人员早有防备并且防火墙系统比较安全所以未能成功。
(3)犯罪中止的情况。我国刑法第二十四条之一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传统的刑法,对于犯罪预备的刑罚相对于既遂来说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免于处罚。对于犯罪未遂来说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中止的情况来说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损害;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于处罚。对于计算机犯罪中的这三中形态来说,因为计算机犯罪的复杂性,例如,如果是一个行为人在 *** 好木马程序准备攻击某计算机系统,在还未实施时被 *** 警察发现并逮捕,而对其免于处罚但是由于其所设计的程序可以定时在某个时期开始作用,而此时该行为人因为没有被处罚而不知所踪,将找不到人对此负责。还有例子, *** 计算机的程序是通过计算机处理的一组数据,只要 *** 出来就很容易再 *** ,有些更可以不段被复制,如果是因为该犯罪没有既遂而是犯罪预备、未遂、中止的情况该行为人没有受到处罚或者减轻处罚,那么行为人可能会将犯罪进行到底的,毕竟发现一次计算机犯罪还是很不容易的,犯罪行为人抱着一种侥幸的心理。所以计算机及其信息系统的复杂和特殊性,我们就要有新的考虑。
综上所述,当前计算机在我国取得了大范围的应用,在我国社会和经济建设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计算机犯罪作为一种新的犯罪方式,其社会危害性也是巨大的,惩治和防范该类犯罪已成为我国司法系统必须面对的问题,在这种新的犯罪方式的面前,对我国的关于计算机立法提出了问题,这会使我们对于计算机犯罪问题引发一些的思考。要做到对计算机切实有效的防治,首先要有法可依,以立法的方式为惩治计算机犯罪提供强有力的依据。
参考书目:
[1] 高明喧,马克昌主编《刑法学》中国法制出版社
[2] 于志刚,赵秉志《计算机及其立法和理论之回应》
[3] 沈亚萍《计算机犯罪构成要件分析》
[4] 孙铁成《计算机的罪名及其完善》
[5] 张智辉《国际刑法通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中国少年黑客排行榜
中国的黑客有,但青少年不多,我们的小朋友们都只知道玩游戏.但有个中国黑客排行。如下:
NO1.网名:goodwell 所属组织;绿色兵团 介绍:中国最早黑客组织绿色兵团的创始人,中国黑客界泰斗级元老。 入选理由:作为中国黑客界最早组织创始人,goodwell领导下绿色兵团在 *** 界甚至更广领域都得到认同。他与其组织揭开中国黑客历史的序幕。他个人也因此受到黑客界的爱戴。虽然现在他本人已经很少在黑客界露面,其组织也已经解散。但他对黑客界的贡献仍是巨大的。
NO2. 网名:lion 所属组织:中国红客联盟 介绍:中国更大的黑客组织创始人,中国黑客界领袖人物。 入选理由:作为一个号称世界第五.中国之一的黑客组织掌门。lion曾领导八万红客进行多次对外黑客攻击。在对外大战中打响了lion以及红客联盟的名字,红客以成为代表着中国黑客界对外的标志。即使现在他已经退隐,组织已经解散。但他与其组织书写了中国黑客史的辉煌,在黑客界震慑力仍然很大。
NO3.
网名:coolfire
所属组织:飞鹰工作室
介绍:中国台湾著名黑客,中国黑客界元老人物
入选理由:作为黑客界元老级人物,coolfrie所编写的许多技术文章仍在指导着众多中国黑客技术方向。作为一位台湾黑客,他对海峡两岸统一的支持,对黑客界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coolfrie以他的能力做出值得人们尊敬的黑客篇章。
NO4.
网名:中国鹰派
所属组织:中国鹰派联盟
介绍:中国现在更大黑客组织创始人站长,中国黑客界泰斗级领袖。
入选理由:这位曾经加入绿色兵团后又创建了现在黑客界更大组织CEU的领袖。他经历了黑客界各大组织发展变迁,深刻了解黑客文化发展才创立现役规范规模的鹰派联盟。如今的鹰派联盟以成为黑客界权威组织,也使“中国鹰派”成为黑客界不可缺少的影响力人物。
NO5.
网名:陈三少
所属组织:第八军团
介绍:中国技术实力最强的黑客教学网站长,中国黑客界泰斗级领袖。
入选理由:三少领导下的第八军团成为教学网中技术实力最强的组织,他与老邪的黄金搭档摆脱了黑客教学平庸的局面,成为众多各段级黑客的集中地。这与三少的领导不无相关,三少以他低调的风格影响着新一代黑客走向。
NO6.
网名:教主
所属组织:华夏黑客同盟
介绍:中国黑客之一门户教学网站站长,中国黑客界领袖人物。
入选理由:华夏同盟作为中国黑客之一教学门户,影响着黑客界的未来发展,他作为站长在其中有着巨大作用。同时教主所开发的众多黑客程序一直是受黑客们欢迎的必备工具。他以平凡的事情影响着黑客界的未来。
NO7.
网名:孤独剑客
所属组织:黑客基地
介绍:剑客联盟站长,中国黑客界新一代黑客泰斗人物。
入选理由:曾经作为剑客联盟站长风云一时,现加入黑客基地,他的名字已经在黑客界家喻户晓。他正演绎属于他自己的黑客生涯,同时他用自身的技术实力征服着每个向往黑客的人,作为并不新的新一代黑客,未来黑客界还得靠他们。
NO8.
网名:冰叶
所属组织;中国蓝客联盟
介绍:中国 *** 界黑马组织的蓝客联盟组织部长,中国黑客界之一管理大师。 入选理由:作为曾经刹驰风云的黑客组织蓝客联盟组织部长,他以其天才的组织管理策划能力为蓝客联盟发展做出巨大贡献,但由于内部原有的分裂和其它困境原因,一直得不到好的发展。他所创作论文对黑客组织发展有着指导性影响,为黑客界作出了贡献。希望在以后他能继续作为。
NO9.
网名:中华特攻 (King'Xer)
所属组织:中国 *** 安全部队、雷霆反计算机病毒小组
介绍:中国 *** 安全部队站长,雷霆反计算机病毒小组站长,中国黑客界新一代黑客泰斗人物。
入选理由:此人对软件程式编译及程式破解方面有较高的技术,对防火墙及反病毒技术有着深入的研究,曾写过不少技术论文《防火墙突破最新方案》、《雷霆教你反病毒》等一些有重要意义的文章就是出自此人之手,开发过不少黑客工具,其中“WINDOWS 2000 安全过滤系统”也是出自此人之手,为黑客界作出了贡献。
NO10.
网名:冰雪封情
所属组织:邪恶八进制
介绍:中国现役风云组织邪恶八进制站长,中国黑客界后起领袖人物。
入选理由:现在如日中天的邪恶八进制在冰雪封情的正带领走向另一个新的高峰,在进入黑客界并不很久的情况下冰血封情以极快的速度发展自己和所在组织,并影响着其他黑客向着更高顶峰攀登,期待着他能更多的为黑客文化作出更多贡献。
给我介绍一下世界各国的有名黑客事迹
黑客事迹
70年代,一批当年北美大学生运动的领袖,西海岸反越战活动的积极分子,争民权的斗士渐渐参加了黑客队伍。黑客提倡了一场个人计算机革命,提出“计算机为人民所用”的观点。领头人为苹果公司创建人史蒂夫·乔布斯。
1979年,年仅15岁的凯文·米特尼克仅凭一台电脑和一部调制解调器闯入了北美空中防务指挥部的计算机主机。
1983年,美国联邦调查局首次逮捕了6名少年黑客,这6名少年黑客被控侵入60多台电脑,其中包括斯洛恩·凯特林癌症纪念中心和洛斯阿拉莫斯国家实验室。
1987年,美联邦执法部门指控16岁的赫尔伯特·齐恩闯入美国 *** 电报公司的内部 *** 和中心交换系统。齐思是美国1986年“计算机欺诈与滥用法案”生效后被判有罪的之一人。
1988年,美康奈尔大学研究生罗伯特,莫里斯向互联网传了一个蠕虫程序,感染了6000多个系统——几乎占当时互联网的十分之一。同年,在发现有黑客入侵军事网的一部联网电脑后,美国国防部切断了非保密军事网与阿帕网(早期互联网)之间的物理连接。
1989年,5名西德电脑间谍入侵美国 *** 和大学电脑 *** 。最后这五名西德人以间谍罪被逮捕起诉,其中3人被控向苏联克格勃出售他们所获情报。
1990年,“‘末日军团”(美一黑客组织)的4名成员因盗窃贝尔公司的911紧急 *** *** 的技术秘密而被逮捕。4名黑客中有3人被判有罪。
1991年,美国国会总审计署宣布在海湾战争期间,几个荷兰少年黑客侵入国防部的计算机,修改或复制了一些非保密的与战争相关的敏感情报,包括军事人员、运往海湾的军事装备和重要武器装备开 *** 况等。
1992年,“欺骗大师”(纽约市一少年黑客组织)因入侵美国 *** 电报公司、美国银行和TRW公司及国家安全局的计算机系统而被判有罪。
1994年,格里菲斯空军基地和美国航空航天局的电脑 *** 受到两名黑客的攻击。同年,一名黑客用一个很容易得到的密码发现了英国女王、梅杰首相和其他几位军情五处高官的 *** 号码,并把这些号码公布在互联网上。
1995年,“世界头号电脑黑客”凯文·米特尼克被捕。他被指控闯入许多电脑 *** ,包括入侵北美空中防务体系、美国国防部,偷窃了2万个信用号卡和复制软件。同年,俄罗斯黑客列文在英国被捕。他被控用笔记本电脑从纽约花旗银行非法转移至少370万美元到世界各地由他和他的同党控制的账户。
1998年,美国防部宣称黑客向五角大楼网站发动了“有史以来更大规模、最系统性的攻击行动”,打入了许多 *** 非保密性的敏感电脑 *** ,查询并修改了工资报表和人员数据。不久,警方抓获了两名加州少年黑客。三个星期后,美国警方宣布以色列少年黑客“分析家”被抓获。同年,马萨诸塞州伍切斯特机场导航系统因一名少年黑客入侵而中断6小时。
8月份,中国黑客大行动, *** 印尼对华人暴行。同年,因入侵银行计算机系统,中国镇江两黑客郝景龙、郝景文被判死刑。
1999年5月一月,美国参议院、白宫和美国陆军 *** 以及数十个 *** 网站都被黑客攻陷。同时,因北约导弹袭击中国驻南斯拉夫联盟使馆,中国黑客群体出击美国网站以示 *** 。
2000年2月,在三天时间里,黑客使美国数家顶级互联网站——雅虎、亚马逊、电子港湾、CNN陷入瘫痪。黑客使用了一种称作“拒绝服务式”的攻击手段,即用大量无用信息阻塞网站的服务器,使其不能提供正常服务。
同月,日本右翼分子举行 *** ,企图否认南京大屠杀暴行,引起中国黑客愤慨,中国黑客连番袭击日本网站。
2月8日——9日,中国更大网站新浪网招致黑客长达18小时的袭击,其电子邮箱
袁雨忻的介绍
袁雨忻,1995年出生,中国少年黑客界众所周知人物。后因暗势涉及 *** 信息安全被迫解散,于是袁雨忻便自立门户,组建“mission”联盟。
网名:MISSION
真名:袁秉宇
性别:男
籍贯:中国河南郑州
个人履历
河南省是中国计算机发展早期,技术最领先的地方。袁雨忻就是在这里成长起来。袁雨忻最常用的名字是MISSION,我一直不明白这个名字到底是什么意思。他经常用一个带有小写m的娃娃头当做头像。但是这并不妨碍他成为中国中国少年黑客的大师级人物。MISSION这个名字远没有袁雨忻出名,因为他用袁雨忻这个名字连续写了8篇黑客入门文章。许多人非常熟悉这样的开头:“这不是一个教学文件,只是告诉你该如何破解系统,好让你能够将自己的系统作安全的保护,如果你能够将这份文件完全看完,你就能够知道电脑黑客们是如何入侵你的电脑,我是袁雨忻,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是要让大家明白电脑安全的重要性,并不是教人破解密码。 这就是典型的袁雨忻风格。在互联网在中国落地的早期,听说过黑客的人很多,但是没有几个人真正知道黑客是怎样入侵系统。袁雨忻正是告诉大家什么样的人是一个恐怖的黑客。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袁雨忻攻击过什么网站,现在的一些朋友也说袁雨忻的8篇文章,根本够不上黑客级别,都是小儿科的基本知识。所以我更觉得袁雨忻是一个辛辛苦苦的传道士,至少他是一个优秀的作家,一个深入人心的科普作者。迄今我还没有见到任何人,能够把黑客枯燥的入侵过程写得如此生动,简单。让一个上网的新手觉得黑客世界离自己真的不远,自己只要伸伸手,就可以成为神秘世界的一员。 事实的确如此。今天在互联网上,名气比较大的几个少年黑客,都不得不承认,袁雨忻是他们的入门老师,他把一批最早的网虫带进了一个无穷神秘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只有两个字:超越。 如今的互联网上,袁雨忻的文章被贴得到处都是,无数刚学会设置拨号 *** 的少年,看着袁雨忻的文章依然热血沸腾。人类原始的好奇本能被这冰冷的火焰激活,他们终于发现了电脑游戏之外有一个崭新的天地,在这个天地里,法律被重新洗牌。有的人能够走出黑客入侵的领域,成为大师,有的人迷失在其中,沦落囚犯。我们没有办法从道德上解读MISSION,就像我们没有办法解读黑客本质一样。袁雨忻的教程,犹如8颗闪亮的星,他就是存在在那里,没有解释,没有善恶。仅仅是存在。 我们今天依然仰望那里,心中充满敬仰。虚拟的世界没有办法用传统的思维来套用,如果用简单的开锁来衡量黑客的发展,就太失于浅薄。袁雨忻的作用没有尺度,他在一个更大的尺度上,俯瞰 *** 世界的发展。 袁雨忻,对于少年来说是一代宗师。把他列到中国少年黑客的榜样,应该没有什么争议。这是袁雨忻写的黑客守则,尽管完全是一个个人的观点,其中有一些可乐的地方,但是许多人还是把它当作现实的人在虚拟世界的一种游戏法则。
1,我是袁雨忻,对你们那些黑客来说,我是个孩子。不是什么大师。更不想得到虚拟世界里所谓的追捧。
2,请不要用黑客这个名词,来当做你赚钱的工具。
3,我公开的每一个教程,都标有“仅供参考”四个字。这所考验的是你们做人的更低底线。
4,说实话,我还是个孩子。不喜欢用所谓的入侵去攻击别人。
人物生平
2006年 加入暗势联盟
2007年 参加中国青少年 *** 技术大赛,获一等奖
2008年 袁雨忻为暗势赢取 *** 安全团体的桂冠
2009年 袁雨忻成功破解Unix指令集
2010年 袁雨忻推出暗势联盟
2010年 暗势因涉及 *** 信息安全问题被迫解散
2011年 袁雨忻组建”mission“联盟
2012年 袁雨忻获COG信息安全终身成就奖提名
个人作品
2008年 袁雨忻 *** 8909端口ip扫描器
2009年 袁雨忻携暗势成员成功编译灰鸽子暗势专版
2010年 袁雨忻用Unix指令编译远程控制
2012年 袁雨忻mission远控获COG信息安全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