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比特币挖矿是什么意思?
- 2、挖“比特币”等非法“挖矿”行为可能涉嫌的罪名
- 3、那个凭空挖出1千多亿枚比特币的黑客,现在怎么样了?
- 4、13岁男生挖到350枚比特币,如今市值1575万美元,他怎么做到的?
- 5、比特币挖矿机骗局,是怎样行骗的,请大神们
- 6、比特币挖矿平台被入侵情形如何?
比特币挖矿是什么意思?
挖矿是一种将结算去中心化的过程,每个结算对处理的交易进行验证和结算。挖矿保护了比特币系统的安全,并且实现了在没有中心机构的情况下,也能使整个比特币 *** 达成共识。 挖矿这个发明使比特币变得很特别,这种去中心化的安全机制是点对点的电子货币的基础。铸造新币的奖励和交易费是一种激励机制,它可以调节矿工行为和 *** 安全,同时又完成了比特币的货币发行。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通知、公告,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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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比特币”等非法“挖矿”行为可能涉嫌的罪名
加密数字货币非法“挖矿”行为可能涉嫌的刑事犯罪
作者:李俊南 ,上海华勤基信(杭州)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近年来,比特币、莱特币、狗狗币等加密数字货币的火热行情吸引无数一夜暴富心态的人群积极参与,币安、火币、OKEx之类的网站迅速扩张拥有大量交易参与方,除了通过买卖途径,很多人也选择通过“挖矿”获得加密数字货币。在“挖矿”的过程中产生一系列行为,而其中部分行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笔者认为,如果要辨析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行为,必须先就加密数字货币和“挖矿”行为的概念进行了解。
之一部分 关于加密数字货币和“挖矿”的概念和性质
一、加密数字货币的概念
口语化普遍使用“虚拟货币”或者“数字货币”来指称比特币、莱特币、USDT、狗狗币等,其实“虚拟货币”或者“数字货币”的范围比较广泛,泛指不受管制的、数字化的货币,包括我们日常所知道的腾讯Q币、盛大元宝等 游戏 币或置换网站内部增值服务等的 *** 专用币,也包括加密数字货币,笔者本文探讨的各种行为或情节特指加密数字货币。加密数字货币是一种使用密码学原理来确保交易安全及控制交易单位创造的交易媒介或者商品,来源于开放式的算法导致没有固定的发行方或管理方,通过 *** 计算 *** 进行解密获得原始数字货币,因为算法解总量可控从而做到让数字货币总量固定,交易过程获得 *** 中各个节点的认可从而导致交易行为的固定性或安全性。
加密数字货币与实物货币或者形式货币的数字化不同,《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1]和《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2]明确其作为虚拟商品的性质,“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是真正的货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货币最初为不容易大量获取的物品,而后变为金属(尤其是金银),这些本身即有价值的物品被挑选出来赋予交换权,按照某一时间点特定的价值比例可以循环、普适地交换其他商品或服务。 *** (包括其他具有公信力的主体)成立后发行法币,基于 *** 公信力和金银储量等基础进行许诺,赋予法币可以代替实物货币进行与商品或服务之间的交换。法币(比如人民币、美元、英镑等)是在 *** 信用、货币契约理论和金银储备等基础上而被赋予的代表一定可供交换价值的 社会 接受度。而 社会 之所以接受,是因为发行法币时, *** 机构将会就该等份额的法币做出相应信用许诺,法币具有转化为真实实物价值的可能性。通常每个 *** 国家或区域只是用一种法币,由中央银行发行和控制,严格遵循“MPQV”的公式进行计算,避免发生严重背离市场的通货膨胀或紧缩。
加密数字货币背后并没有所谓的 *** 信用或价值支撑,是通过区块链技术保密和流通、计算机算法而获得的虚拟物。区块链是用分布式数据库识别、传播和记载信息的智能化对等 *** 。2009年比特币之一个区块被开发出来,有人称之为“创世区块”。用于加密数字货币的计算机算法,目的是生成一种虚拟标记,这个标记被设定的程序认为完成了程序要求的解或运算结果程度,基于运算结果给这个标记一定的数字货币值。这个值本身没有内在价值,是数学难题的解答,充其量可能对应的就是解法研发和所耗费的“矿机”购买价格、能耗价格等,而前者无法代表有价物,后者代表的只有消耗而没有创造。
二、“矿机”和“挖矿”
获得加密数字货币的初始 *** 就是运算,需要借助计算机(“矿机”)来完成复杂运算过程。“矿机”通过中央处理器芯片或者显卡参与数学计算,开展“挖矿”过程。如果能够计算出结果,那么被赋予一个或者几分之一个数字货币值。以比特币为例,“挖矿”就是找到一个随机数(Nonce)参与哈希运算Hash(BlockHeader),使得最后得到的哈希值符合难度要求。
“挖矿”过程涉及的参与方和设备材料包括矿工、矿机、矿机销售方、矿池管理方、区块确认和广播等。矿工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参与“挖矿”的每个人或机构,矿池是为了避免单个矿工“挖矿”收益的不稳定性而聚合矿工后产生的 *** ,根据不同矿工的运算贡献对收益结果进行分配,区块确认和广播是通过区块链节点互相认可某一个矿机代表的矿工工作量证明,进行记账和通知其他节点。矿工的收益存储于有密钥的电子钱包中,可以查阅、使用和交易。“挖矿”的形式主要分为集中托管式和分布式,前者是矿工将矿机托管给某个矿池管理方,矿工支付电费和管理费,矿池管理方统一进行操作维护;后者是矿工自行管理矿机。
笔者认为单纯的“挖矿”行为在此前并未存在任何有关于涉嫌违法的法律规定,但2021年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五十一次会议,根据会议精神,“坚决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此后就虚拟货币非法“挖矿”行为应当会出台进一步的规定。
第二部分 非法“挖矿”行为涉及刑事犯罪的现状
一、笔者以“刑事案件”、“虚拟货币”、“挖矿”等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进行搜索,存在132篇文书。经过对案件文书的研判,笔者发现:
1.根据审判程序来看。 一审判决书占比81.81%;二审裁定书等占比16.67%;审判监督驳回申诉通知书等占比1.52%。
2.根据定罪罪名来看。 (1)一审定罪主要分布为:盗窃罪主要为盗窃公共电力资源,计算机系统相关犯罪主要为在他人计算机内植入木马外挂程序、利用工作职务便利使用可控制的计算机系统挖矿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集资诈骗罪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除了与“挖矿”有关,还与加密数字货币的发行紧密相关,少量盗窃罪和其他类案件主要是与矿机买卖相关,或“挖矿”收益取得后被非法侵犯产生的其他犯罪行为。大量案件为单一罪名,少量案件数罪并罚。(2)二审定罪主要为组织、领导传销组织犯罪,占50%;控制、入侵、破坏计算机系统等计算机系统相关犯罪,占18.18%;其余各项罪名(抢劫罪、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盗窃罪等)占31.82%。基本所有案件均维持原判。
二、笔者另通过 *** 搜索发现:
2018年5月腾讯网报道[3]称,“西安市未央区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特大 *** 黑客盗窃虚拟货币案,并批捕该案三名嫌疑人。三名嫌疑人为专业化的 *** 技术人员,组织‘黑客联盟’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系统并将计算机中的虚拟货币转移,涉案金额高达6亿元”。
2020年11月哈尔滨新闻网报道[4]称,黑龙江警方抓获28名犯罪嫌疑人,成功破获一起涉嫌以“哥伦布CAT虚拟货币”“挖矿”为噱头的特大 *** 传销案件,总价值近人民币3亿元。
2021年5月8日法制现场报道[5]称,武汉市洪山警方“宣布打掉一专为 *** 诈骗团伙开发APP的 科技 公司”,“晟昌 科技 ”接受委托定制开发一款名为联合众鑫的虚拟币平台,以USDT充值后,“宣称兑换联合众鑫独有币种ZBCT后,可在平台内购买矿机挖矿产生收益”,但矿机运营图片全部为 *** 图片,同时可以使用后台修改权限,“随意修改ZBCT价格及具体收益比率”。“晟昌 科技 ”公司“3年间开发了150余个涉及区块链、虚拟货币、电子钱包、 *** 商城等APP、小程序,几乎全部是 *** 金融诈骗、传销团伙所定制”[6]。
公布案例和 *** 报道表明,近年来与加密数字货币“挖矿”行为相关的违法犯罪活动非常猖獗,采取 *** 等方式,存在金额高、行为性质复杂、多角色参与、受害者群体遍布广等特征。
第三部分 就非法“挖矿”行为涉及刑事犯罪的一些思考
一、我国关于非法“挖矿”行为的态度
从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至2021年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要求,都在宏观层面确认了加密数字货币在发行、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风险。因为加密数字货币去中心化不可管控的特性,被大量的犯罪活动所“青睐”。
2021年5月25日,内蒙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发布之前已多次对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行为进行围追堵截。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召开虚拟货币“挖矿”有关情况调研座谈会的通知》。
二、从国际上而言
新加坡、韩国、日本等地均已出台了与虚拟货币相关的行业规范政策,比如在投资人门槛、交易所牌照、实名认证机制等方面均有所要求。印度则准备直接禁止民众交易及持有加密数字货币。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大趋势也逐渐朝着管控方向归拢。
三、非法“挖矿”行为的非法性体现分析
单纯的个人购买或者租用矿机进行加密数字货币“挖矿”,并未有法律规定禁止,这是基于个人需要而获得虚拟商品的行为,需要被禁止的应当是带有非法属性的“挖矿”行为。
前文提及的案例表明,主要犯罪行为体现为:
1.技术型非法攫取
部分不法分子利用投资者购买矿机,或管理计算机,或其他便利条件,通过对计算机系统内植入木马病毒为自己“挖矿”,涉嫌 入侵、控制或破坏计算机系统犯罪 ,或盗取他人已经获得的加密数字货币 涉嫌盗窃罪 。
2.盗取电力资源
部分不法分子通过私设电缆、增设微电脑控制器等手段盗窃电能用于“挖矿”,已经成为了部分地区的多发性案件。盗电行为不仅仅直接通过秘密手段非法使用和侵犯了公共资源和他人合法权益,同时可能会因线路漏电引起火灾、影响节能减排政策下的区域供电安排和平衡、影响区域性阶梯用电的电价,应予以打击。
3.引发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 或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等涉众
(1)A宣称可以销售(含销售后托管)或租赁矿机进行“挖矿”, A向 社会 公众宣称,矿机具有强大的算力(衡量矿机销售价格或租赁费用多以算力或配置为主要标准之一),称可以每月获得一定的加密数字货币收益回报。如果回报是维持在一定的固定标准时,则A就有可能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2)A宣称其矿机存在一定标准的算力,但实际未达到该等运算效率,甚至矿机并不实际存在,A收受投资人支付的购买款和租赁费,就 涉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 或 集资诈骗罪 。
(3)A通过三级以上 *** 渠道推广“挖矿”业务,要求各级 *** 必须先购买或承租一定数量的矿机,可以介绍他人参与购买或承租矿机“挖矿”的行为,可以获得浮动收益。也就是说, *** 通过购买或承租一定数量的矿机获得入会资格,再通过拉人头等方式拿到另外的利润分配,形成三级或以上组织架构,A将 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
四、再进一步思考
1.A没有矿机或矿机根本不符合其宣称的性能,向投资人销售的同时约定托管,或进行租赁时以虚假信息表现存在矿机、以各种借口阻止投资人现场查看或查看虚假场所,但是A与投资人约定退出机制并按月交付投资收益,在市场上购买加密数字货币宣称“挖矿所得”给予投资人、赚取利差的行为,是否涉嫌犯罪?笔者认为A的行为属于诈骗行为,究其本质都是采用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使投资人误以为A有符合宣传的矿机、可以带来符合预期的收益,才支付的购买价款或租赁费用。
2.A自己发行了一种加密数字货币,自行定价,宣称租赁A的矿机可以“挖矿”获得该加密数字货币,实际上并没有矿机供投资人使用,仅仅是根据投资人的投入金额,向投资人固定地发放加密数字货币。A通过程序设定“挖矿”所得数量,甚至将该加密数字货币与主流加密数字货币的兑换价格无限调整,是否涉嫌犯罪?笔者认为,A的行为仍然是诈骗行为,该加密数字货币可能仅仅在A控制 *** 节点中做闭环运作,通过一系列的包装,利用投资人的回报期待,以无价值的数字化产物置换法币(也可能现要求投资人以法币购买主流加密数字货币,再以主流加密数字货币进行投资,增加手段的隐蔽性),实际上还是非法占有受害人财产。
3.A发行了加密数字货币,投资人租赁矿机参与“挖矿”的目的不在于看好该加密数字货币的升值空间,而在于该加密数字货币与主流加密数字货币的恒定兑换比例。投资人以其获得的黑色或灰色收入购买该加密数字货币,在闭环系统里兑换为主流加密数字货币,通过买卖获得法币资产。涉及犯罪所得的非法收入通过“挖矿”洗白。A的行为根据其故意程度、参与上游犯罪程度,可能涉嫌上游犯罪的共犯、帮助 *** 信息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洗钱罪等。
综上所述,大量人群为了高回报期待参与“挖矿”行为,在不法分子的引诱、欺骗下,或在自身利益驱动下可能发生违法犯罪的行为,涉案的罪名种类繁多,行为手段也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涉众化,需要加强监管,避免加密数字货币的热潮给犯罪活动提供温床。
那个凭空挖出1千多亿枚比特币的黑客,现在怎么样了?
我觉得现在应该他被禁止了,因为他毕竟之前做出的那些事情威胁性很大。
13岁男生挖到350枚比特币,如今市值1575万美元,他怎么做到的?
其实人的执着也是一种力量,也能成就一番事业,其实这个东西也有一种运气在里面,坚持、坚持,比特币成功了,他也就成功了。
最近派币(π币)比较火,爆出了能易货 汽车 等各类产品,合同式交易,以一种比价进行易货,到时认证后能交易时支付。这些不知道是真是假?
其实我也在其中,就是每天点一下闪电。有人说传销、割韭菜,不投入一分钱,就是不成功就是浪费一点时间。我也不去研究他,随便他们说啥,坚持点亮,休闲时间点一下,如果成功呢?
但是有一点,自7月份到现在有一个多月不能正常登入,众说纷纭,不知道到底怎么回事,只能用加速器辅助登入。
据说年底就能上主网,能正常交易,能不能成功就这100多天了,坚持一下,成功了更好,不成功也无所谓了。
比特币的成功也是一波三折,多数人都在怀疑,就因为多数人怀疑,等到比特币成功的是少数人,质疑的多数人后悔,看到价格怀疑了人生。
人需要执着,不知道你什么时间运气爆棚,你不执着不做事,你就没机会成功或获得什么!
曾经的比特币非常好“挖”,普通电脑CPU就能完成,只需下载软件就可以自动“解题”。但是随着币价上涨,想要“解题”的人越来越多,挖矿的难度也越来越大。现在挖一个比特币需要消耗的计算量普通人根本无力承担,普通电脑就别想了。
业内人士表示,在2014年,每天50万元电费产出100个比特币,仅电费成本每枚就要5000元。但是到了现在,同样的成本已经翻了一倍以上,每枚比特币电费成本高达万元。
在比特币的产生机制里,挖矿奖励是递减的。比特币诞生之初,每记一页账本,矿工就能拿到50个比特币,后来记一页奖励25个,依次递减。就像挖金子一样,一开始挖得多,后来越来越少。每次新增奖励减少一半的时间点,就叫做比特币产量减半。
现在,我们可以这样来理解挖比特币的难度,相当于1亿个骰子扔出小于1亿零50的数字,谁先扔出来,谁就获得记账权。此时,1亿零50就是个哈希值,扔骰子的过程叫做哈希碰撞,而挖矿算力的单位就是每秒钟多少次哈希碰撞。
黑客窃取得到的
比特币挖矿机骗局,是怎样行骗的,请大神们
比特币挖矿机骗局就是通过租赁或者卖挖矿机赚钱。
所谓的“挖矿机”,指的是安装和运行特定软件和算法的电脑。众所周知的是,比特币必须通过电脑长期运行算法才能够获取,总量有限,因此一些厂商推出了专门设计和优化的电脑产品,被称为“挖矿机”。
2018年一月份,在美国拉斯维加斯举行的国际消费电子展上,一款名为“柯达KashMiner”的挖矿电脑出现在会场上,引发了人们的关注,不过现在批评人士指出,这个矿机计划其实是一个骗局,获取利润的宣传也都是虚假内容。
据报道,这款产品背后的操盘公司是“Spotlite美国公司”,该公司和其他许多企业一样,从柯达公司申请了商标授权,可以用于自己开发的各种产品。该公司推出了上述的挖矿机,并且表示将对普通民众提供租赁服务。租赁用户首先需要一次性支付大约3400美元的资金,他们未来可以获得比特币分成。
该公司的首席执行官米凯(Halston Mikail)曾表示,计划在柯达公司在美国纽约州的总部安装几百台挖矿机,以便利用当地便宜的电力供应。他还表示,公司已经安装并且运行了80台挖矿机。
在相关的营销材料中,Spotlite公司宣称,一次性投入3400美元之后,在两年租赁期内,民众每个月可以获得375美元的回报。不过,批评人士指出,这家公司的投资回报并未考虑到一个事实,即随着数量减少,比特币的“成功挖取”将越来越困难。批评人士David Gerard表示,上述的投资计划其实是个骗局,除了一个尚未建设完成的网站之外,一无所有。
注意事项:
1、比特币用家用的普通电脑配置是达不到比特币矿机的要求的,挖一天的电费成本都难赚回来。
2、如果非要使用比特币的挖矿机进行挖币,建议选择靠谱的合法的平台会走得更稳一些。在合法的平台挖矿,每天收益都可见,达到一定数量就可以提现。
比特币挖矿平台被入侵情形如何?
斯洛文尼亚挖矿平台NiceHash周四在其官网发布一则声明,声称该平台遭遇黑客攻击,大量比特币被盗,目前平台各项服务已全面关闭。
NiceHash方面表示比特币被盗是因为钱包遭遇入侵,公司正在核实被盗的比特币数量,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根据存储比特币钱包的地址显示,此次约有4700多枚比特币被盗。
NiceHash营销主管Andrej P. kraba称,这是“一起高度专业化的攻击,社会工程(social engineering)手法老道”,丢失的4700枚比特币按当时价格计算价值约6392万美元,约合4.6亿人民币。他表示,公司正在配合当地有关当局的调查,但不愿透露更多信息。
据了解,NiceHash是数字货币挖矿算力市场,供寻求出售矿机算力的人来换取比特币。
事实上,像著名的特洛伊木马Cryptoshuffler这样的恶意软件攻击的不仅仅是比特币用户,还包括其他加密货币的用户,比如Ethereum、ZCash、Monero、Dash和Dogecoin。
11月,加密代币Tether的发行公司就公告了一起价值3100万美元的盗窃案。公告称,这些代币从Tether Treasury钱包被盗,然后被发送到了一个未经授权的比特币地址。该公司表示,不会赎回被盗的代币,正试图阻止它们进入代币生态系统。
在过去几年内,包括Bitfinex和Mt.Gox在内的代币交易平台被盗事件频发,日本Mt.Gox交易平台上的85万个比特币曾经被黑客洗劫一空,造成全球比特币市场“闪崩”,但这些事件对市场的影响似乎都是短暂的,比特币价格依然不断水涨船高。
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认为,和数字资产交易账户被盗的原因和银行卡被盗刷其实是同样的原因,一般是用户名和密码泄露所致。而用户名和密码泄露则有多方面的原因,比如用户设备中了木马病毒、多个平台用同一套用户名和密码遭受撞库袭击、交易平台自身的系统漏洞导致用户的账户和密码泄露等。
卡巴斯基实验室的恶意软件分析师Sergey Yunakovsky认为,加密货币不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技术。最近,我们观察到针对不同类型的加密货币的恶意软件攻击有所增加,我们预计这一趋势将继续下去。
而加密货币价格的飙涨是它们被黑客盯上的主要原因。比特币在本周上演疯狂上涨的行情,随着本周六美国市场比特币期货推出的临近,市场对比特币的狂热在周四达到新 *** ,该数字货币价格在约40个小时内飙升了约40%,连续突破五个千元关口,升破17000美元。周四,一些交易所的比特币价格甚至一度升破19000美元,24小时内涨幅超50%。